問:
餐飲環節檢查發現過期食品,依據“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第5條 2. 不包括餐飲環節; )可以進行處罰; 但是依據”市場監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一)第2條 1. 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2. 違法貨值金額不超過 500 元,且食品未售出;3. 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發生食源性疾??;4. 立即自行改正或責令改正期間已改正;5. 食品經營者在兩年內第三次出現本類型違法行為的,不予免罰。“不予處罰清單(一)沒有明確”不包括餐飲環節“,是否理解為適用不予處罰?
答:
銷售過期食品首違不罰不包括餐飲環節。在餐飲環節檢查發現過期食品,符合輕微免罰條件的,可以免于處罰。
回復部門: 執法稽查局時間:2025-04-10
日期:2025-04-14
餐飲環節檢查發現過期食品,依據“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第5條 2. 不包括餐飲環節; )可以進行處罰; 但是依據”市場監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一)第2條 1. 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2. 違法貨值金額不超過 500 元,且食品未售出;3. 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發生食源性疾??;4. 立即自行改正或責令改正期間已改正;5. 食品經營者在兩年內第三次出現本類型違法行為的,不予免罰。“不予處罰清單(一)沒有明確”不包括餐飲環節“,是否理解為適用不予處罰?
答:
銷售過期食品首違不罰不包括餐飲環節。在餐飲環節檢查發現過期食品,符合輕微免罰條件的,可以免于處罰。
回復部門: 執法稽查局時間:2025-04-10
日期:2025-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