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超市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往往采取捆綁銷售的方式大力促銷,其中不乏出現夾雜部分過期食品或者贈品過期的現象,部分促銷人員甚至故意將標有生產日期的一面遮擋隱藏。為了進一步規范商家的經營行為,避免消費者買到過期食品,李滄區食藥局加大了對商場超市的監管力度,從三個方面嚴格要求對臨期食品的管理,進一步凈化商場超市的食品消費環境。
一管宣傳引導,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通過報刊、網絡、社區宣傳等途徑介紹人們了解“臨界食品”,提高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廣大經營者的自律水平。在轄區食品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食品安全消費常識、警示標語等,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注意查看生產日期、保質期和QS標志,特別是對促銷力度較大、贈品較多的食品,一定要認真查看保質期,是否能夠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再行選擇是否購買。
二管業務指導,指導商家規范經營。結合超市的經營特點,指導超市根據不同情況,對臨界食品采取不同的處置方案,降低成本消耗。指導大中型商場超市設立“臨界食品銷售專區(柜)”,并張貼醒目標志,集中陳列、降價促銷臨近保質期限的食品,要求促銷人員不得將食品上標有生產日期的一面進行遮擋,要讓消費者能夠清楚明白地進行選擇。對于超市現做現賣的易腐敗變質商品,由超市按時打折銷售,過期的及時銷毀并出具銷毀記錄,嚴防此類食品重新包裝上市,損害廣大消費者的身體檢康。
三管依法查處,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組織監管人員及時對食品經營業戶進行檢查。發現有臨近保質期限食品,當即予以提醒放置臨界食品專柜進行銷售;對現場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每批次均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同時,嚴格查處食品經銷商是否存在虛假標注、擅自涂改生產日期等違法行為,確保廣大消費者安全放心消費。
日期:2015-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