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5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9項標準修改單。新發布標準包括食品標簽標準2項、特殊膳食食品標準3項、食品產品標準4項、生產經營規范標準3項、食品相關產品標準1項、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強化劑質量規格標準8項、檢驗方法標準29項,以及《生乳》《滅菌乳》《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9項標準修改單。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25)問答
(一)什么是營養標簽?它有什么重要意義?
營養標簽是預包裝食品上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信息和特性的說明,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成分、特征的有效方式。
標準修訂后,營養標簽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營養成分作用聲稱以及其他補充信息。其中,其他補充信息是本次修訂新增的內容,為提高消費者對營養標簽的關注度,指導消費者健康選擇,允許企業在正確、規范地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營養信息后,采用圖形、文字等方式對營養標簽進行補充說明。比如可以使用消費者熟悉的油和鹽替代脂肪和鈉,用“卡”等替代“千焦”等,也可以使用《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的寶塔圖形和核心推薦條目來宣傳合理膳食和“三減”。
有效實施營養標簽的意義重大:一是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引導個人和家庭科學選購食品;二是有利于規范企業正確標示營養標簽,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三是有利于宣傳普及食品營養知識,加強營養和膳食指導。
(二)強制性標示的營養素做了哪些修訂?為什么?
本次修訂在強制性標示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基礎上,增加了飽和脂肪(酸)和糖兩項內容。
這是因為當前我國面臨的主要營養和健康問題,主要聚焦在肥胖等慢性病的高發以及由慢性病導致的死亡率的升高,這是公共衛生防控工作的重點與難點。而高鹽、高脂、高糖等不合理膳食是引起肥胖、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他代謝性疾病和腫瘤的危險因素。《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和《中國居民膳食指南》中明確提出,“飽和脂肪酸的供能比控制在10%以下”,“控制添加糖的攝入量,每天不超過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為落實減鹽、減油、減糖“三減”健康生活方式,營養標簽目前已經強制要求標示出鈉含量以及脂肪含量,本次修訂在原來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對飽和脂肪(酸)和糖的要求,希望能夠更加全面的展示食品營養信息,進一步指導消費者。
(三)本次標準要求標示 “兒童青少年應避免攝入過量鹽油糖”提示語,為什么?
近年來,我國居民超重肥胖問題不斷凸顯,兒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也在持續上升。當前我國6歲以下兒童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別為6.8%和3.6%,6-17歲兒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別為11.1%和7.9%。同時,兒童青少年時期對其口味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要從小引導孩子們健康的飲食理念,培養清淡的飲食習慣。此外,《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明確要求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用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注意事項。
為落實“三減”健康生活方式,即減鹽、減油、減糖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引導消費者、特別是兒童青少年關注膳食中鹽油糖攝入總量,本次標準修訂要求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兒童青少年應避免攝入過量鹽油糖”,希望能夠引導兒童青少年認識到鹽油糖對健康的雙重影響,也體現了對這一特殊群體健康的關注。
(四)本次標準修訂增加了一個附錄,關于預包裝食品份量參考值的推薦的規定,這個是指什么?
標準中規定食品營養成分表可以每100g、每100ml或者每份食品為單位,標示營養成分含量的具體數值。其中,當以每份為單位進行標示時,需要在營養成分表的同一版面標明每份食品的質量或體積。之前,對于這個每份食品的質量或體積,標準中沒有統一規定,由企業根據產品特性或者推薦食用量自行決定。而本次新增的份量參考值就是對份量的一個統一規定,即當營養標簽按“份”標示營養成分表時,推薦使用的每份食品參考質量或體積(以可食部計)。
增加“份量”相關內容有三個目的,一是為消費者實際閱讀考慮。目前營養成分表通常是基于100g或100ml為單位標示,但一般情況下消費者直接了解“每份”的含量會更加清晰明了。二是從標準化考慮,目前市場上同類食品份量的范圍很廣,推薦的份量參考值可以使同類產品相互靠近,逐漸標準化和統一化,便于消費者比較。三是從公眾健康考慮,如果食品的份量逐漸統一化后,“營養定量”和營養教育工作走入千家萬戶,會對肥胖、食物浪費等社會問題的解決起到助力作用。
為了給與企業充分的過渡時間,本次標準修訂將該附錄列為資料性附錄,即企業可以參照標準執行,也可以仍由企業自主決定份量,但標準的出臺一定會對份量的統一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五)本次標準修訂后,食品包裝上的營養標簽會有什么變化?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修訂后最顯著的變化就是營養成分表中強制性標示內容,從原有的“1+4”基礎上增加為“1+6”,也就是在原來的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基礎上,增加了飽和脂肪(酸)和糖兩項內容。
其次,為落實“三減”健康生活方式,即減鹽、減油、減糖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引導消費者、特別是兒童青少年關注膳食中鹽油糖攝入總量,本次標準修訂要求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兒童青少年應避免攝入過量鹽油糖”提示語。
(六)營養標簽應該怎么看?
修訂后標準規定,營養標簽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營養成分作用聲稱以及其他補充信息。
營養成分表:非常重要,往往有三列數據:第一列數據說明的是這個食品里面主要含有的營養素的種類;第二列數據,反映的是每100克/100毫升食品或每份食品里各種營養素的含量。第三列數據,是NRV的百分數,反映的是這種食品中的營養素與人體每天需要量的比值。比如蛋白質,如果NRV為14%/100克,就意味著吃100克此類食品,可以滿足一天蛋白質需要量的14%。在營養素種類里面,根據最新修訂的標準,必須標示能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鈉,其余的營養素如維生素和鈣、鐵等礦物質是企業自愿標識。
營養聲稱包括含量聲稱和比較聲稱兩種類型。含量聲稱:即營養素高低的聲稱,比如,“高鈣餅干”等,當鈣含量比較高,達到規定的聲稱條件,就可以稱為“高鈣”。當然,不同食品可以根據營養素含量的特點做各種聲稱,如高蛋白、富含膳食纖維、低脂、低鈉、低糖或無糖等,相應的聲稱都有嚴格的標準規定。比較聲稱顧名思義就是通過跟同類型產品中營養成分的含量進行比較而得出的,如果相比之下含量超過或少于25%以上時,就可以使用比較聲稱,比如“鈣增加了30%”、“鹽減少了25%”等都是比較聲稱。
營養成分作用聲稱簡單理解就是說明某營養成分對人體的營養作用。例如我們經常在食品包裝上看到的“鈣有助于骨骼和牙齒更堅固”,是對鈣營養作用的描述。營養標簽標準中對每種營養成分作用的聲稱都有嚴格的標準用語,不能更改一個文字。
除此之外,本次標準修訂中增加了其他補充信息。為提高消費者對營養標簽的關注度,允許企業按照標準規定,正確、規范地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營養信息后,采用圖形、文字等方式對營養標簽進行補充說明。比如可以使用消費者熟悉的油和鹽替代脂肪和鈉,用“卡”等替代“千焦”等,也可以使用《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的寶塔圖形和核心推薦條目來宣傳合理膳食和“三減”。
(七)不同人群如何利用營養標簽合理選擇食品?
食品營養標簽可以幫助人們有依據地正確選擇食品。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通過查看和比較標簽信息,根據自身健康狀況和個人營養需要作出合理選擇。不同人群的營養素需求有所不同,因此每個消費者購買食品時關注的側重點也不同。
比如青少年正處于發育期,對蛋白質和能量的需求比較旺盛,就可以關注營養成分表中能量和蛋白質的含量,適當選擇能量和蛋白質的NRV百分比較高的食品。
再比如老年人,需要補鈣,或者消化功能減弱需要多攝入膳食纖維,那么他們可能就傾向于選擇高鈣,或者富含膳食纖維的食品。
這是需要補充營養素的例子,還有的人群可能需要限制部分營養素的攝入。
以高血壓患者為例,需要控制鹽也就是鈉的攝入量,他就會關注鈉含量,選擇鈉NRV百分比低的食品,如果可以的話,還可選擇標示“低鈉”、“低鹽”的食物。
對于糖尿病患者來說,他會查看食品的糖含量;而超重肥胖人群或者需要控制體重的人群會控制能量的攝入;再比如還有一些乳糖不耐受的人群,他們在選擇乳制品時就可以選擇低乳糖或者無乳糖的食品。
因此,針對不同人群的個性化需求,都可以通過查看營養標簽做到合理選擇、科學購買、健康食用。
相關報道: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25)等5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9項修改單的公告(2025年 第2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25)問答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25)問答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GB 25596-2025)問答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25)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GB 10770-2025)問答
日期:2025-03-2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25)問答
(一)什么是營養標簽?它有什么重要意義?
營養標簽是預包裝食品上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信息和特性的說明,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成分、特征的有效方式。
標準修訂后,營養標簽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營養成分作用聲稱以及其他補充信息。其中,其他補充信息是本次修訂新增的內容,為提高消費者對營養標簽的關注度,指導消費者健康選擇,允許企業在正確、規范地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營養信息后,采用圖形、文字等方式對營養標簽進行補充說明。比如可以使用消費者熟悉的油和鹽替代脂肪和鈉,用“卡”等替代“千焦”等,也可以使用《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的寶塔圖形和核心推薦條目來宣傳合理膳食和“三減”。
有效實施營養標簽的意義重大:一是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引導個人和家庭科學選購食品;二是有利于規范企業正確標示營養標簽,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三是有利于宣傳普及食品營養知識,加強營養和膳食指導。
(二)強制性標示的營養素做了哪些修訂?為什么?
本次修訂在強制性標示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基礎上,增加了飽和脂肪(酸)和糖兩項內容。
這是因為當前我國面臨的主要營養和健康問題,主要聚焦在肥胖等慢性病的高發以及由慢性病導致的死亡率的升高,這是公共衛生防控工作的重點與難點。而高鹽、高脂、高糖等不合理膳食是引起肥胖、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他代謝性疾病和腫瘤的危險因素。《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和《中國居民膳食指南》中明確提出,“飽和脂肪酸的供能比控制在10%以下”,“控制添加糖的攝入量,每天不超過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為落實減鹽、減油、減糖“三減”健康生活方式,營養標簽目前已經強制要求標示出鈉含量以及脂肪含量,本次修訂在原來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對飽和脂肪(酸)和糖的要求,希望能夠更加全面的展示食品營養信息,進一步指導消費者。
(三)本次標準要求標示 “兒童青少年應避免攝入過量鹽油糖”提示語,為什么?
近年來,我國居民超重肥胖問題不斷凸顯,兒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也在持續上升。當前我國6歲以下兒童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別為6.8%和3.6%,6-17歲兒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別為11.1%和7.9%。同時,兒童青少年時期對其口味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要從小引導孩子們健康的飲食理念,培養清淡的飲食習慣。此外,《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明確要求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用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注意事項。
為落實“三減”健康生活方式,即減鹽、減油、減糖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引導消費者、特別是兒童青少年關注膳食中鹽油糖攝入總量,本次標準修訂要求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兒童青少年應避免攝入過量鹽油糖”,希望能夠引導兒童青少年認識到鹽油糖對健康的雙重影響,也體現了對這一特殊群體健康的關注。
(四)本次標準修訂增加了一個附錄,關于預包裝食品份量參考值的推薦的規定,這個是指什么?
標準中規定食品營養成分表可以每100g、每100ml或者每份食品為單位,標示營養成分含量的具體數值。其中,當以每份為單位進行標示時,需要在營養成分表的同一版面標明每份食品的質量或體積。之前,對于這個每份食品的質量或體積,標準中沒有統一規定,由企業根據產品特性或者推薦食用量自行決定。而本次新增的份量參考值就是對份量的一個統一規定,即當營養標簽按“份”標示營養成分表時,推薦使用的每份食品參考質量或體積(以可食部計)。
增加“份量”相關內容有三個目的,一是為消費者實際閱讀考慮。目前營養成分表通常是基于100g或100ml為單位標示,但一般情況下消費者直接了解“每份”的含量會更加清晰明了。二是從標準化考慮,目前市場上同類食品份量的范圍很廣,推薦的份量參考值可以使同類產品相互靠近,逐漸標準化和統一化,便于消費者比較。三是從公眾健康考慮,如果食品的份量逐漸統一化后,“營養定量”和營養教育工作走入千家萬戶,會對肥胖、食物浪費等社會問題的解決起到助力作用。
為了給與企業充分的過渡時間,本次標準修訂將該附錄列為資料性附錄,即企業可以參照標準執行,也可以仍由企業自主決定份量,但標準的出臺一定會對份量的統一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五)本次標準修訂后,食品包裝上的營養標簽會有什么變化?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修訂后最顯著的變化就是營養成分表中強制性標示內容,從原有的“1+4”基礎上增加為“1+6”,也就是在原來的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基礎上,增加了飽和脂肪(酸)和糖兩項內容。
其次,為落實“三減”健康生活方式,即減鹽、減油、減糖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引導消費者、特別是兒童青少年關注膳食中鹽油糖攝入總量,本次標準修訂要求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兒童青少年應避免攝入過量鹽油糖”提示語。
(六)營養標簽應該怎么看?
修訂后標準規定,營養標簽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營養成分作用聲稱以及其他補充信息。
營養成分表:非常重要,往往有三列數據:第一列數據說明的是這個食品里面主要含有的營養素的種類;第二列數據,反映的是每100克/100毫升食品或每份食品里各種營養素的含量。第三列數據,是NRV的百分數,反映的是這種食品中的營養素與人體每天需要量的比值。比如蛋白質,如果NRV為14%/100克,就意味著吃100克此類食品,可以滿足一天蛋白質需要量的14%。在營養素種類里面,根據最新修訂的標準,必須標示能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鈉,其余的營養素如維生素和鈣、鐵等礦物質是企業自愿標識。
營養聲稱包括含量聲稱和比較聲稱兩種類型。含量聲稱:即營養素高低的聲稱,比如,“高鈣餅干”等,當鈣含量比較高,達到規定的聲稱條件,就可以稱為“高鈣”。當然,不同食品可以根據營養素含量的特點做各種聲稱,如高蛋白、富含膳食纖維、低脂、低鈉、低糖或無糖等,相應的聲稱都有嚴格的標準規定。比較聲稱顧名思義就是通過跟同類型產品中營養成分的含量進行比較而得出的,如果相比之下含量超過或少于25%以上時,就可以使用比較聲稱,比如“鈣增加了30%”、“鹽減少了25%”等都是比較聲稱。
營養成分作用聲稱簡單理解就是說明某營養成分對人體的營養作用。例如我們經常在食品包裝上看到的“鈣有助于骨骼和牙齒更堅固”,是對鈣營養作用的描述。營養標簽標準中對每種營養成分作用的聲稱都有嚴格的標準用語,不能更改一個文字。
除此之外,本次標準修訂中增加了其他補充信息。為提高消費者對營養標簽的關注度,允許企業按照標準規定,正確、規范地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營養信息后,采用圖形、文字等方式對營養標簽進行補充說明。比如可以使用消費者熟悉的油和鹽替代脂肪和鈉,用“卡”等替代“千焦”等,也可以使用《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的寶塔圖形和核心推薦條目來宣傳合理膳食和“三減”。
(七)不同人群如何利用營養標簽合理選擇食品?
食品營養標簽可以幫助人們有依據地正確選擇食品。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通過查看和比較標簽信息,根據自身健康狀況和個人營養需要作出合理選擇。不同人群的營養素需求有所不同,因此每個消費者購買食品時關注的側重點也不同。
比如青少年正處于發育期,對蛋白質和能量的需求比較旺盛,就可以關注營養成分表中能量和蛋白質的含量,適當選擇能量和蛋白質的NRV百分比較高的食品。
再比如老年人,需要補鈣,或者消化功能減弱需要多攝入膳食纖維,那么他們可能就傾向于選擇高鈣,或者富含膳食纖維的食品。
這是需要補充營養素的例子,還有的人群可能需要限制部分營養素的攝入。
以高血壓患者為例,需要控制鹽也就是鈉的攝入量,他就會關注鈉含量,選擇鈉NRV百分比低的食品,如果可以的話,還可選擇標示“低鈉”、“低鹽”的食物。
對于糖尿病患者來說,他會查看食品的糖含量;而超重肥胖人群或者需要控制體重的人群會控制能量的攝入;再比如還有一些乳糖不耐受的人群,他們在選擇乳制品時就可以選擇低乳糖或者無乳糖的食品。
因此,針對不同人群的個性化需求,都可以通過查看營養標簽做到合理選擇、科學購買、健康食用。
相關報道: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25)等5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9項修改單的公告(2025年 第2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25)問答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25)問答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GB 25596-2025)問答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25)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GB 10770-2025)問答
日期: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