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消費者協會(委員會),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消保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消費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指導各級檢察機關和消費者協會(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選編了10件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F印發你們,供參考借鑒。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消費者協會
2025年3月12日
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批發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消費者權益保護 農產品質量安全 行政公益訴訟 檢察建議
【要旨】
針對農產品批發市場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未開展場內快速檢測,導致無法溯源的農產品銷往大量商場、超市和農貿市場,被檢出重金屬和農殘超標的情形。檢察機關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責令市場開辦者和入場銷售者嚴格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和安全保障權。
【基本案情】
某農貿市場是貴州省安順市規模最大的水果、蔬菜、肉類、水產一級批發市場,每天有1300余噸農產品銷往安順所轄6個縣區及周邊六盤水市、畢節市等地的90余個商場、超市和農貿市場。市場開辦者未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允許未提供進貨憑證和農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農產品入場且未開展場內快速檢測,導致部分來源追溯不明的水果、蔬菜外銷后被檢出多種重金屬、農藥殘留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24年4月17日,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西秀區檢察院”)在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督中發現,從某農貿市場銷往外地超市的果蔬在銷售地被抽檢為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遂依法立案辦理。通過詢問市場管理人員、現場查看農產品入場和銷售流程并調閱6個銷售地檢測報告,查明位于西秀區產業園區的某農貿市場系安順市唯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其開辦者允許無產地信息、未提供質量安全憑證的農產品入場,且在未開展場內快速檢測的情況下即銷往大量商超和農貿市場,先后有58批次農產品樣品被檢出“鉛”“鎘”2類重金屬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至6倍,“毒死蜱”“腈苯唑”等19類農藥殘留超過最大殘留限量6至9倍。經咨詢安順農科院“益心為公”專家志愿者,認為消費者長期食用重金屬和農殘超標的農產品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急、慢性中毒,嚴重的會影響神經系統、破壞肝臟功能。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西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市場監管局”)負有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
2024年5月21日,西秀區檢察院向區市場監管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全面履行農產品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某農貿市場嚴格落實入場查驗和快速檢測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對某農貿市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督促限期整改,責令開辦者制定《安順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商戶入場須知》和《銷售者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張貼在市場醒目位置;對入場銷售者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進貨查驗專項檢查,制發《關于食用農產品經營者的行政提醒書》,進行食品安全專題培訓暨約談會,督促143家商戶建立進貨臺賬如實記錄入場農產品的品種、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合格證明等,并將4380條產地信息錄入貴州省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供下游商超和農貿市場的消費者查詢溯源。
2024年10月22日,西秀區檢察院聯合區消費者協會邀請20余名“益心為公”志愿者對行政機關整改情況開展質效評估。經實地走訪某農貿市場,發現入場商戶均有完善的進貨臺賬,并在攤位顯著位置公示附有追溯碼的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供消費者掃碼查看,開辦者對場內40余種農產品樣品隨機抽檢重金屬和農殘累計6200余批次,及時將不合格樣品信息報告區市場監管局后立案查處12件,下架不合格農產品10批次,且上述檢測和查處信息均在市場入口對外公示。2024年中秋、國慶和2025年元旦期間,省、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某農貿市場開展食品安全專項監督,陸續抽檢樣品40批次,合格率均為100%,該批發市場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得到有效整治,消費者知情權和安全保障權得到切實保護。
【典型意義】
農貿批發市場是農產品的供應源頭和銷售樞紐,來自不同產地的食用農產品匯集于此,再流向商場、超市、農貿市場,最終流向廣大消費者群體,其質量安全問題關乎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安全保障權。檢察機關聚焦大型農貿批發市場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責令批發市場開辦者依法履行食品溯源和快速檢測兩項管控農產品安全風險的法定義務,并追溯到供應鏈源頭開展集中整治,全力守護百姓“菜籃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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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批發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日期:2025-03-1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消費者協會(委員會),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消保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消費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指導各級檢察機關和消費者協會(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選編了10件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F印發你們,供參考借鑒。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消費者協會
2025年3月12日
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批發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消費者權益保護 農產品質量安全 行政公益訴訟 檢察建議
【要旨】
針對農產品批發市場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未開展場內快速檢測,導致無法溯源的農產品銷往大量商場、超市和農貿市場,被檢出重金屬和農殘超標的情形。檢察機關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責令市場開辦者和入場銷售者嚴格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和安全保障權。
【基本案情】
某農貿市場是貴州省安順市規模最大的水果、蔬菜、肉類、水產一級批發市場,每天有1300余噸農產品銷往安順所轄6個縣區及周邊六盤水市、畢節市等地的90余個商場、超市和農貿市場。市場開辦者未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允許未提供進貨憑證和農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農產品入場且未開展場內快速檢測,導致部分來源追溯不明的水果、蔬菜外銷后被檢出多種重金屬、農藥殘留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24年4月17日,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西秀區檢察院”)在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督中發現,從某農貿市場銷往外地超市的果蔬在銷售地被抽檢為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遂依法立案辦理。通過詢問市場管理人員、現場查看農產品入場和銷售流程并調閱6個銷售地檢測報告,查明位于西秀區產業園區的某農貿市場系安順市唯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其開辦者允許無產地信息、未提供質量安全憑證的農產品入場,且在未開展場內快速檢測的情況下即銷往大量商超和農貿市場,先后有58批次農產品樣品被檢出“鉛”“鎘”2類重金屬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至6倍,“毒死蜱”“腈苯唑”等19類農藥殘留超過最大殘留限量6至9倍。經咨詢安順農科院“益心為公”專家志愿者,認為消費者長期食用重金屬和農殘超標的農產品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急、慢性中毒,嚴重的會影響神經系統、破壞肝臟功能。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西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市場監管局”)負有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
2024年5月21日,西秀區檢察院向區市場監管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全面履行農產品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某農貿市場嚴格落實入場查驗和快速檢測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對某農貿市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督促限期整改,責令開辦者制定《安順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商戶入場須知》和《銷售者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張貼在市場醒目位置;對入場銷售者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進貨查驗專項檢查,制發《關于食用農產品經營者的行政提醒書》,進行食品安全專題培訓暨約談會,督促143家商戶建立進貨臺賬如實記錄入場農產品的品種、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合格證明等,并將4380條產地信息錄入貴州省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供下游商超和農貿市場的消費者查詢溯源。
2024年10月22日,西秀區檢察院聯合區消費者協會邀請20余名“益心為公”志愿者對行政機關整改情況開展質效評估。經實地走訪某農貿市場,發現入場商戶均有完善的進貨臺賬,并在攤位顯著位置公示附有追溯碼的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供消費者掃碼查看,開辦者對場內40余種農產品樣品隨機抽檢重金屬和農殘累計6200余批次,及時將不合格樣品信息報告區市場監管局后立案查處12件,下架不合格農產品10批次,且上述檢測和查處信息均在市場入口對外公示。2024年中秋、國慶和2025年元旦期間,省、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某農貿市場開展食品安全專項監督,陸續抽檢樣品40批次,合格率均為100%,該批發市場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得到有效整治,消費者知情權和安全保障權得到切實保護。
【典型意義】
農貿批發市場是農產品的供應源頭和銷售樞紐,來自不同產地的食用農產品匯集于此,再流向商場、超市、農貿市場,最終流向廣大消費者群體,其質量安全問題關乎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安全保障權。檢察機關聚焦大型農貿批發市場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責令批發市場開辦者依法履行食品溯源和快速檢測兩項管控農產品安全風險的法定義務,并追溯到供應鏈源頭開展集中整治,全力守護百姓“菜籃子”安全。
相關報道: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訴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陳某某消費欺詐民事公益訴訟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外賣餐飲以假充真危害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訴訟案
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批發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日期: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