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廣東省運動營養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試行)》中試制產品檢驗規定“企業所申報運動營養食品的產品,提供試制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檢驗項目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標準以及企業標準、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公告規定的全部項目”,其中未要求試制產品檢驗報告由第三方出具。 請問企業是否可以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試制食品檢驗可以由生產者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的規定,對運動營養食品的試制檢驗自行進行檢驗,不能檢驗的部分項目由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將第三方檢驗的數據和自己檢驗的項目數據合并出具檢驗報告么
答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試制食品檢驗可以由生產者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關于食品生產許可的具體辦理事宜,建議徑向屬地負責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咨詢。
此回復僅作政務咨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釋等法定效力,不作為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的依據材料,具體事件處理應當由屬地管轄單位根據查明的事件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認定。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
日期:2025-02-28
《廣東省運動營養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試行)》中試制產品檢驗規定“企業所申報運動營養食品的產品,提供試制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檢驗項目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標準以及企業標準、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公告規定的全部項目”,其中未要求試制產品檢驗報告由第三方出具。 請問企業是否可以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試制食品檢驗可以由生產者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的規定,對運動營養食品的試制檢驗自行進行檢驗,不能檢驗的部分項目由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將第三方檢驗的數據和自己檢驗的項目數據合并出具檢驗報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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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試制食品檢驗可以由生產者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關于食品生產許可的具體辦理事宜,建議徑向屬地負責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咨詢。
此回復僅作政務咨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釋等法定效力,不作為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的依據材料,具體事件處理應當由屬地管轄單位根據查明的事件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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