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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首起!首違不罰!

   2025-02-20 臨海市場監管微信號369
核心提示:“原本以為要罰款,沒想到執法人員指出問題后就指導我們整改,我們以后一定加強管理,杜絕類似問題。”近日,臨海市某便利店經營者董先生在收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后感慨道。這是全市首起適用市場監管總局“首違不罰”清單的案件。……(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原本以為要罰款,沒想到執法人員指出問題后就指導我們整改,我們以后一定加強管理,杜絕類似問題。”近日,臨海市某便利店經營者董先生在收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后感慨道。這是全市首起適用市場監管總局“首違不罰”清單的案件。


  案情回顧
 
  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該便利店開展日常檢查時,發現貨架上待售的12包零食已超過保質期6至12天不等。經核查,該批次食品貨值金額僅30元,且過期后均未售出。經營者董先生主動配合調查,如實說明進貨來源,并立即下架問題食品,開展全面自查。
 
  鑒于該店屬首次違法、涉案金額較小、未造成實際危害,且整改態度積極,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第五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相關規定,決定對其免予處罰,并同步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要求和期限,指導完善進貨查驗、臨期食品管理等制度,切實保障“免罰不免責”。后續執法人員進行了“回頭看”,該店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今年1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及《市場監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一)》,明確12種首次違法、危害輕微的行為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自清單發布以來,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推動政策落地,將執法重心從“事后處罰”轉向“事前預防”,對違法經營貨值500元以下、非餐飲環節、未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等初次違法行為適用免罰。目前,已對違法情節符合清單要求的3家食品經營戶不予行政處罰。
 
  下一步,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嚴格按照“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重違嚴懲、過罰相當、寬嚴相濟”執法原則,持續落實“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全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和公平有序的營商環境。



日期:2025-02-20
 
標簽: 管理 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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