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局不斷深化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多舉措規范中小學校周邊食品店、餐飲店、食品攤販經營管理,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明確規范思路。針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提出了從規范入手、整頓打擊為輔、重點做好規范的總體思路。在先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出了《全市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規范計劃表》,在網站上向社會進行公示。
二是明確規范范圍。明確將全市中小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面向學生經營的食品店、餐飲店和食品攤販全部納入此次規范、監管范圍。10月底前完成了對全市145所學校周邊200米以內508個食品店、337個餐飲店和179個食品攤販的規范工作。
三是明確規范標準。明確了五項規范標準,分別是亮證經營、安全承諾、單據留存、原料公示和廚房清潔。統一標準設計制作了1500余套食品攤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發放到各縣局推廣使用。
四是實行群防群控。積極推進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在學校張貼了《食品安全告知書》,向廣大師生普及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引導廣大師生自覺去亮證場所消費和“尋找笑臉就餐”;落實校長作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開展校長評議活動。
五是暢通舉報渠道。充分發揮“12331”熱線作用,鼓勵群眾投訴舉報食品違法行為,廣泛動員師生、家長和全社會參與食品安全管理,營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圍。
日期: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