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保健食品、食用農產品、調味品等5類食品5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見附件)。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處理。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慶市迎江區王甫小吃店使用的煎炸過程用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安慶市宜秀區采菊軒酒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測試控股集團(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三、桐城市蒙奇壹號酒店銷售的白芷(調味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測試控股集團(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附件2.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日期:2024-12-12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處理。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慶市迎江區王甫小吃店使用的煎炸過程用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安慶市宜秀區采菊軒酒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測試控股集團(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三、桐城市蒙奇壹號酒店銷售的白芷(調味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測試控股集團(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附件2.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日期: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