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泰國衛生部發布提案,擬修訂酒精飲料包裝和標簽管理規定,意見反饋期截至2024年12月28日。修訂的主要內容為:
(1)規定泰國國產或進口的酒精飲料獨立銷售包裝的凈體積不應低于175ml;
(2)酒精飲料標簽上新增“禁止向20歲以下人群出售酒精飲料”的警示語,除文字外還應增加表現酒精飲料危害的圖示;
(3)規定酒精飲料標簽上警示語和危害圖示所占區域不得低于整個標簽區域的30%等。
更多詳情參見: https://www.law.go.th/listeningDetail?survey_id=MzMwMURHQV9MQVdfRlJPTlRFTkQ=
日期:2024-12-04
(1)規定泰國國產或進口的酒精飲料獨立銷售包裝的凈體積不應低于175ml;
(2)酒精飲料標簽上新增“禁止向20歲以下人群出售酒精飲料”的警示語,除文字外還應增加表現酒精飲料危害的圖示;
(3)規定酒精飲料標簽上警示語和危害圖示所占區域不得低于整個標簽區域的30%等。
更多詳情參見: https://www.law.go.th/listeningDetail?survey_id=MzMwMURHQV9MQVdfRlJPTlRFTkQ=
日期:202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