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丹麥農林水產和食品部發布1226號公告,制訂豬肉沙門氏菌監測行政命令。主要內容:
?。?)范圍及定義;
(2)豬的運輸及接受和屠宰衛生要求;
(3)食品加工企業必須確保豬胴體及肉經過熱處理、鹽漬或其他處理,以確保消除沙門氏菌,肉類經過沙門氏菌檢測合格可以免除熱處理或鹽漬的要求;熱處理必須在授權的肉制品企業進行;即食食品必須經過多次加工保證產品沒有收到沙門氏菌污染;
?。?)肉類必須在冷藏室冷卻至少12小時后進行沙門氏菌檢測取樣,并且必須在當天屠宰酮體中隨機取樣;采樣面積及頻率等具體要求。該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retsinformation.dk/eli/lta/2024/1226
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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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豬的運輸及接受和屠宰衛生要求;
(3)食品加工企業必須確保豬胴體及肉經過熱處理、鹽漬或其他處理,以確保消除沙門氏菌,肉類經過沙門氏菌檢測合格可以免除熱處理或鹽漬的要求;熱處理必須在授權的肉制品企業進行;即食食品必須經過多次加工保證產品沒有收到沙門氏菌污染;
?。?)肉類必須在冷藏室冷卻至少12小時后進行沙門氏菌檢測取樣,并且必須在當天屠宰酮體中隨機取樣;采樣面積及頻率等具體要求。該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retsinformation.dk/eli/lta/2024/1226
日期: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