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24-518號公告,擬修改《食品衛生法實施規則》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規定一定規模以下的集體食堂可以不另外安排營養師和廚師,為了強化地方立法權和提高地方自主性,地方自治區長接到食物中毒報告時要向MFDS報告。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25年1月6日。
規定一定規模以下的集體食堂可以不另外安排營養師和廚師,為了強化地方立法權和提高地方自主性,地方自治區長接到食物中毒報告時要向MFDS報告。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