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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嚴肅查處不合格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14〕1164號)

   2014-12-17 衛計委929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計生監督中心:  近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計生監督中心:
 
  近日,媒體報道了國家質檢總局在“凈水器產品質量執法打假‘質檢利劍’集中行動”中檢查發現的凈水器質量不合格問題(產品及生產企業名單見附件)。為進一步加強監管,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現將不合格產品信息通報各地,并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對媒體曝光的13個不合格產品開展監督檢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監督執法機構重點檢查相關企業是否按照衛生許可內容進行生產、是否符合《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對生產無衛生許可批件產品的企業,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肅查處;對取得衛生許可批件的產品要進行衛生安全性檢測,對檢測不合格的產品要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嚴肅查處;對發現違反《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的行為要責令改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二、對凈水器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大型家電商場和連鎖超市,發現銷售無衛生許可批件產品的,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肅查處;發現有銷售媒體曝光的13個不合格產品的,要及時向生產企業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實信息,對檢測不合格的,責令經營單位下架停售。
 
  三、各地要嚴格落實衛生許可信息公示制度,及時在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監督執法機構網站上公示本轄內獲得衛生許可批件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許可信息和生產企業名錄。
 
  請各省將監督檢查情況于2014年12月26日前報我委綜合監督局。
 
  聯系人:張利
 
  電話(傳真):010-68792407(68792400)
 
  附件:   媒體曝光的不合格凈水器產品及生產企業名單.docx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4年12月16日



日期: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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