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韓國發(fā)布了第2024-395號公告,擬修改《食品法典》部分內容,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 修改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產品標準:按照嬰幼兒年齡段將嬰幼兒配方食品分為較小嬰兒用、較大嬰兒用、成長期用配方乳和配方食品。
2. 修改除蟲菊酯、哌碳唑2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24年10月25日。
1. 修改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產品標準:按照嬰幼兒年齡段將嬰幼兒配方食品分為較小嬰兒用、較大嬰兒用、成長期用配方乳和配方食品。
2. 修改除蟲菊酯、哌碳唑2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