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消息,臺食藥署調查發現,開元食品前年用向頂新買的越南劣椰子油制成奶油球359噸,市面已無流通,產品不是過期就是已被消費。
臺灣地區衛福部食藥署姜郁美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發現,統清公司在2012年8月22日到10月31日期間,自頂新買越南大幸福椰子油,再以椰子油和棕櫚油混合而成的植物油賣給開元公司。
姜郁美說,開元用這批越南油混合的植物油制成奶油球原料,制造期間是101年8月8日到11月27日,共生產成359噸奶油球,有效期是102年3月7日到5月26日。
她說,這批產品市面上已無流通,若還有也已超過有效期。目前開元使用的植物油來源是統清及南僑供應,油源并沒有問題。
日期: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