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經濟委員會官網新聞中心4月22日消息:歐亞經濟委員會批準了《食品安全》和《食品標簽》技術法規修正案,主要涉及廠商生產地址信息變化時標簽是否需要更換等事宜,參考內容如下:
根據聯盟《食品安全》技術法規要求,生產商在城市、地區、街道等信息變更時面臨更換食品標簽的問題。新修訂的技術法規第39條規定,在城市、地區、街道等信息變更后的36個月內,只要生產商實際的地理位置和生產地點沒有變化,則允許食品在流通中使用之前的城市、地區、街道等名稱。
此外,《食品標簽》技術法規第4條還規定了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生產所在地的及時可靠性信息的可行性方法。
該修正案將于其在官網正式發布180日后生效。
根據聯盟《食品安全》技術法規要求,生產商在城市、地區、街道等信息變更時面臨更換食品標簽的問題。新修訂的技術法規第39條規定,在城市、地區、街道等信息變更后的36個月內,只要生產商實際的地理位置和生產地點沒有變化,則允許食品在流通中使用之前的城市、地區、街道等名稱。
此外,《食品標簽》技術法規第4條還規定了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生產所在地的及時可靠性信息的可行性方法。
該修正案將于其在官網正式發布180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