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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2024-03-29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801
核心提示: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931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其他食品(青團)。合格903批次,不合格28批次。……(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1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931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其他食品(青團)。合格903批次,不合格28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質量指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問題
 
  標稱上海富麒華實業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7日生產的山核桃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福州倉山商場。上海富麒華實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莆田市涵江區嚇萍小吃店銷售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2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永安市冬冬早餐店銷售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2),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福建省新麥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9月17日生產的全麥鮮吐司,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龍海市旺鑫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1月7日生產的果派蛋糕(草莓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廈門永輝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同安新景舜弘現代城店。
 
  四、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福州市鼓樓區果味鮮水果店銷售的青甜橄欖(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16日),多菌靈、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泰寧縣娥娥蔬菜店銷售的生姜(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7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邵武市麥凱匯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線椒(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22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寧德市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合圓食品店銷售的香蕉(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1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廈門市海滄區霞霖萬初水果店銷售的青橄欖(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15日),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寧德市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合圓食品店銷售的山藥(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1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奧體中心廣場店銷售的現切嫩肉(牛肉)(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5日),克倫特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奧體中心廣場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八)尤溪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精選鐵棍山藥(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5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福州樸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晉安區前橫北路分店銷售的鮮活大黑虎蝦草蝦(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14日),土霉素/金霉素/四環素(組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州樸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晉安區前橫北路分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十)廈門市湖里區鄒春榮土特產店銷售的牛蛙(活)(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1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廈門市湖里區樸惠多生鮮超市銷售的青尖椒(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19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廈門市集美區范森園生鮮店銷售的荷蘭豆(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18日),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廈門市集美區匯美匯生鮮店銷售的長豇豆(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19日),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龍海市石碼蔡記蔬菜店銷售的四季豆(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3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廈門庫果小鎮果品有限公司銷售的天寶香蕉(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2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邵武市雷玉紅果蔬商店銷售的二荊條(小青椒)(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4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石獅市林建沓蔬菜攤銷售的老姜(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5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寧德福萬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本地生姜(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19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寧德福萬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小米辣(辣椒)(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5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石獅市胡振蔬菜攤銷售的(新鮮特享)青線椒(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5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標稱晉江貴客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6月28日生產的裙帶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市薌城區和購超市。
 
  六、其他問題
 
  (一)福州市倉山區聶偉小吃店的小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1月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福建省福小泉飲用水有限公司2023年6月1日生產的偏硅酸飲用天然水,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州青泉商貿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小泉飲用水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  第1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2、   第1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3、   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日期:2024-03-29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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