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宣傳發動。召開食品經營者大會進行深入發動。組織集中培訓,逐戶發放積分制管理告知書。組織監管執法人員培訓,統一思想,掌握要求,熟悉流程,強化責任。利用電視、專欄、宣傳站、手機短信等媒介向社會廣泛宣傳。
二是細化管理標準。制定積分制監督管理評分標準,設置主體管理、環境設施、人員管理、自律制度、質量管理、標識標簽廣告等6大類、48個具體條款,每項賦予對應分值,實行格式化管理,使食品經營者好掌握、方便規范管理與對標自查,使監管執法人員好操作、方便監督檢查與現場記分。
三是規范工作流程。建立積分制監督管理工作流程,規范市場巡查、動態評分,信息公示、年度評級、信用評估、分類監管等6個工作步驟,環環相扣,穩步推進,形成完整的監管鏈條。發放積分制監督管理評分表,1戶1表,1年記錄4次,重點記錄檢查發現的問題、現場記分情況,作為年度評級依據。
四是科學運用結果。建立與信用體系對接的機制,年度風險等級評級從好到差分為A、B、C、D四個等次,其信用等級分別為示范守信、守信、失信、嚴重失信。按照從A到D、從好到差順序,在監管頻次、質量抽檢、行政處罰裁量、強制培訓、監管約談、推薦示范、創先爭優等方面逐步嚴厲和制約,實現分級管理、分類監管。
日期:201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