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南非農業、土地改革和農村發展部通過官方公報發布《石榴生產商、出口商及加工商注冊法定措施》,該法定措施由POMASA(南非石榴協會)實施和管理。主要內容:
(1)該法定措施適用于擬在國內銷售、出口、進口及/或加工石榴及石榴濃縮液的石榴;
(2)所有石榴生產商、出口商和/或加工商都應在POMASA注冊;
(3)個人可以注冊為生產商、出口商或進口商或加工商;
(4)既是生產者又是加工者或出口商的個人,應當注冊為生產商、出口商或者加工商;
(5)注冊申請應在措施實施后30天內作出,如果個人在該措施開始日期后成為上述的任何一方,則在成為該方后30天內作出,申請表格可向POMASA免費索取。法定措施還規定了術語定義、適用范圍和目的等。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期限為四年。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za/sites/default/files/gcis_document/202402/50065rg11663gon4301.pdf
日期:2024-02-23
(1)該法定措施適用于擬在國內銷售、出口、進口及/或加工石榴及石榴濃縮液的石榴;
(2)所有石榴生產商、出口商和/或加工商都應在POMASA注冊;
(3)個人可以注冊為生產商、出口商或進口商或加工商;
(4)既是生產者又是加工者或出口商的個人,應當注冊為生產商、出口商或者加工商;
(5)注冊申請應在措施實施后30天內作出,如果個人在該措施開始日期后成為上述的任何一方,則在成為該方后30天內作出,申請表格可向POMASA免費索取。法定措施還規定了術語定義、適用范圍和目的等。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期限為四年。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za/sites/default/files/gcis_document/202402/50065rg11663gon4301.pdf
日期:2024-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