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禽遺傳資源進出境和對外合作研究利用審批辦法》有關規定,我部修訂了《種豬及精液進口技術要求》、《種牛及冷凍精液和胚胎進口技術要求》、《種雞及種蛋進口技術要求》,制定了《種羊及冷凍精液和胚胎進口技術要求》、《種兔進口技術要求》,現予發布,自2024年6月1日起執行。農業部第2460號公告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種豬及精液進口技術要求
2.種牛及冷凍精液和胚胎進口技術要求
3.種雞及種蛋進口技術要求
4.種羊及冷凍精液和胚胎進口技術要求
5.種兔進口技術要求
農業農村部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附件1-5.pdf
日期:2024-02-05
特此公告。
附件:1.種豬及精液進口技術要求
2.種牛及冷凍精液和胚胎進口技術要求
3.種雞及種蛋進口技術要求
4.種羊及冷凍精液和胚胎進口技術要求
5.種兔進口技術要求
農業農村部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附件1-5.pdf
日期: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