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在《自治區食藥監管機構改革的有關問題請示》上做出批示,要求按國務院精神抓緊推進機構改革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盟市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參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和機構的模式,”“組建新的盟市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加掛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日期:2014-10-29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在《自治區食藥監管機構改革的有關問題請示》上做出批示,要求按國務院精神抓緊推進機構改革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盟市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參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和機構的模式,”“組建新的盟市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加掛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