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積極深化無證無照餐飲整治工作,按照“高效、便民、規范”的原則,將第三類餐飲服務許可的登記權限下放到各所(分局),實行屬地登記與日常監管相結合,有效提升了餐飲監管服務效能。
簡政便民,下放權限。從2014年10月1日起,將小型餐館(150㎡以下),小吃店,飲品店,供餐人數50人以下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等第三類餐飲服務單位《餐飲服務許可證》下放到轄區所(分局)辦理,優化了辦事流程,方便了基層群眾,提升了服務效能,做到了“簡政放權”和“寬進嚴管”相結合。理清流程,有效銜接。嚴格按照簡政放權的要求,對第三類餐飲服務許可審批實行“一審一核”,由轄區所(分局)業務經辦人員現場審查,所(分局)負責人審核后發證。同時,組織各所(分局)及時做好方案設計、信息公開、完善制度等各項相關工作。加強培訓,確保質量。組織窗口經辦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從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的角度來深刻認識下放第三類餐飲服務許可的重要意義。局行政許可科強化對各所(分局)的業務指導,幫助解決基層人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日期:201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