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臺灣地區“食藥署”發出FDA食字第1031303112號函,為強化輸入食品的管理,該署將公告輸入所有供食品用途產品,應于進口報單的“貨品名稱”欄位加注輸入供食品用途或其他可確認系供食品用途的字句,以及“規格”欄位注明批號或可供該批產品追溯追蹤的資訊。
日期:2014-09-30
2014年9月24日,臺灣地區“食藥署”發出FDA食字第1031303112號函,為強化輸入食品的管理,該署將公告輸入所有供食品用途產品,應于進口報單的“貨品名稱”欄位加注輸入供食品用途或其他可確認系供食品用途的字句,以及“規格”欄位注明批號或可供該批產品追溯追蹤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