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預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發生,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泰安市岱岳區局出臺農村紅白喜事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試行)。
制度規定,農村辦理婚喪嫁娶、喬遷、做壽、節日慶典等各種紅白喜事,在非經營性場所開展的50人以上群體性聚餐活動,一律實施備案。流動廚師需取得健康證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持證上崗。集體聚餐承辦人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專(兼)職廚師(炊事人員)是食品安全的質量負責人,各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是轄區內食品安全總責任人,鄉鎮、村食品安全協管員是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是食品安全的監管人員。規定強調,申報地有傳染病正在流行的;鄰近有傳染病正在流行的;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禁止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性的家庭宴席。
對不按本《制度》規定辦理申報手續而舉辦農村集體聚餐,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舉辦者,由區食藥局依法進行處理;對接到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后不履行登記、報告、指導職責,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安全協管員,由所在單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對不履行監管指導職責,造成農村集體聚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由區食藥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日期:201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