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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檢出1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通告〔2023〕年第25號

   2023-08-23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434
核心提示: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3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檢出1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3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檢出1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西寧市城西區胖姑舅小吃店自制的米粉,經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二)海西州格爾木市奮飛小吃店自制的油條,經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普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果洛州瑪沁縣索菲雅蔬菜水果店銷售的小西芹(芹菜),經檢驗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普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四)果洛州瑪沁縣胖哥蔬菜水果店銷售的山藥,經檢驗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果洛州瑪沁縣匯鮮蔬菜店銷售的大蔥,經檢驗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六)玉樹州玉樹市鑫陽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西瓜,經檢驗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七)果洛州瑪沁縣萬錦水產店銷售的黑魚,經檢驗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八)玉樹州囊謙縣紹碧蔬菜店銷售的豬肝,經檢驗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九)果洛州瑪沁縣陳剛蔬菜綜合店銷售的生姜,經檢驗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玉樹州雜多縣北家姓轉轉火鍋銷售的黃瓜,經檢驗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一)玉樹州雜多縣紅梅順發蔬菜水果牛羊肉生活超市銷售的雞蛋,經檢驗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二)果洛州瑪沁縣萬錦水產店銷售的草魚,經檢驗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三)果洛州瑪沁縣萬錦水產店銷售的泥鰍,經檢驗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四)玉樹州囊謙縣小王蔬菜店銷售的豇豆,經檢驗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五)果洛州瑪沁縣匯鮮蔬菜店銷售的白蘿卜,經檢驗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六)海南州同德縣文球標準化菜市場有限公司銷售的姜,經檢驗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譜安信(青島)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十七)西寧市大十字百貨商店有限公司廣場店銷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經檢驗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譜安信(青島)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十八)西寧市新華百貨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經檢驗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譜安信(青島)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對抽檢發現的1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
 
  廣大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1.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xlsx
 
     2.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xls
 
     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日期:2023-08-23
 
地區: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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