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的《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5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3〕20號),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 家生產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肉火腿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工作中,承檢機構在經營環節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抽取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肉火腿(生產日期:2022-12-13),經檢驗,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經昌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純肉火腿(生產日期:2022-12-13)540個,共計220kg,以12.5元/個的單價銷售120個,以8元/個的單價銷售60個,截至檢查當日,庫存360個。企業啟動召回程序,共召回該批次不合格產品58個,執法人員對庫存和召回的不合格產品進行了現場封存。
根據昌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昌農科市監罰字〔2023〕01號),該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對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1.沒收該批次不合格食品418個;2.沒收違法所得1417元;3.處罰款10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執法人員對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生產車間設備清洗消毒不到位,灌裝間腸衣存放不規范,食品添加劑未按要求存放,配料間食品輔料未封口存放,也未標注相關信息,且相關生產人員對標準不熟悉,造成防腐劑使用超標。該企業已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對車間徹底消毒殺菌,并將腸衣置于干凈清潔區域單獨儲存,加強食品添加劑管理和生產環節關鍵點控制,加強員工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確保銷售的食品質量達標。
(四)其他核查處置措施
昌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車間環境和原輔料存儲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
二、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經營的純肉火腿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工作中,承檢機構在經營環節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抽取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肉火腿(生產日期:2022-12-13),經檢驗,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經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經營地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中山路288號的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購進純肉火腿(生產日期:2022-12-13)56個,截至檢查當日,已銷售38個,剩余18個已下架并退回廠家。該公司對已銷售不合格產品啟動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烏天市監不罰〔2023〕008號),該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鑒于當事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積極主動配合,提供證據材料,主動履行企業主體責任,且該公司能夠提供購進票據和供貨商信息,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免于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在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時,索取了產品檢測結果,能夠提供供貨商信息和進貨臺賬。該公司承諾在今后的經營中,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確保銷售的食品質量達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日期:2023-04-26
一、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肉火腿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工作中,承檢機構在經營環節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抽取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肉火腿(生產日期:2022-12-13),經檢驗,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經昌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純肉火腿(生產日期:2022-12-13)540個,共計220kg,以12.5元/個的單價銷售120個,以8元/個的單價銷售60個,截至檢查當日,庫存360個。企業啟動召回程序,共召回該批次不合格產品58個,執法人員對庫存和召回的不合格產品進行了現場封存。
根據昌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昌農科市監罰字〔2023〕01號),該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對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1.沒收該批次不合格食品418個;2.沒收違法所得1417元;3.處罰款10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執法人員對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生產車間設備清洗消毒不到位,灌裝間腸衣存放不規范,食品添加劑未按要求存放,配料間食品輔料未封口存放,也未標注相關信息,且相關生產人員對標準不熟悉,造成防腐劑使用超標。該企業已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對車間徹底消毒殺菌,并將腸衣置于干凈清潔區域單獨儲存,加強食品添加劑管理和生產環節關鍵點控制,加強員工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確保銷售的食品質量達標。
(四)其他核查處置措施
昌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車間環境和原輔料存儲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
二、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經營的純肉火腿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工作中,承檢機構在經營環節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抽取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肉火腿(生產日期:2022-12-13),經檢驗,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經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經營地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中山路288號的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購進純肉火腿(生產日期:2022-12-13)56個,截至檢查當日,已銷售38個,剩余18個已下架并退回廠家。該公司對已銷售不合格產品啟動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烏天市監不罰〔2023〕008號),該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鑒于當事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積極主動配合,提供證據材料,主動履行企業主體責任,且該公司能夠提供購進票據和供貨商信息,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免于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在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時,索取了產品檢測結果,能夠提供供貨商信息和進貨臺賬。該公司承諾在今后的經營中,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確保銷售的食品質量達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日期:202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