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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質監局發布2014年浙江省食品用塑料工具產品監督抽查結果信息公布

   2014-06-13 浙江質監局335
核心提示:近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浙江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的規定,浙江省質量技術監
近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浙江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的規定,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開展了全省密胺餐具、一次性塑料餐飲具、塑料菜板和其它類塑料餐飲具等食品用塑料工具產品專項監督抽查,抽查了383家企業生產的383批次產品,不合格3批次,批次不合格率為0.8%,不合格項目為負重性能。
 
  附件:   2014年食品用塑料工具產品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doc
 
  消費指南:
 
  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時可以通過認標識、看外觀、聞氣味等方法辨別。
 
  1.認標識,就是觀察產品最小單元外包裝上是否有“QS”標志、編號和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信息,只有具備“QS”標志的產品才準許銷售和使用。選擇包裝完好的產品,產品的外包裝袋不應當破損,以防細菌、霉菌孳生。
 
  2.看外觀,就是觀察餐飲具表面是否光滑平整,厚薄是否均勻,有無雜質,不要選購毛糙、色澤不一的產品。將餐飲具對著光線看,如有不均勻灰黑色灰塵顆粒請勿購買。
 
  3、聞氣味,就是選擇沒有氣味的塑料餐飲具。
 
  建議消費者在日常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飲具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通常不應當將食物置于一次性塑料餐飲具中加熱,不盛放溫度太高的食物。
 
  2.不重復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飲具,不在一次性塑料餐飲具中長期存放食物。
 
  3.注意餐飲具上的生產日期和標注,不使用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4.未標注能在微波爐里加熱的餐飲具不能使用微波爐加熱。


日期:2014-06-13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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