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食品藥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發布,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一、海寧市國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偽劣食用油案
2020年,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多次收到當事人生產的濃香菜籽油溶劑殘留量不合格的通報。經查,當事人生產銷售的菜籽油溶劑殘留量較高,且貨值金額巨大,2020年10月14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2021年12月27日,海寧市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處海寧市國凱食品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判處被告人國某校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禁止被告人國某校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從事食用油的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扣押的菜籽油、退出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并責令退出剩余違法所得。
2022年5月6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二、海寧市許村鎮錦楠水產養殖場涉嫌超范圍、超標準使用農業投入品,將人用藥、原料藥或者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用于農產品生產、清洗、保鮮、包裝和貯存案
2022年7月19日,海寧市農業農村局對位于海寧市許村鎮巷東村的海寧市許村鎮錦楠水產養殖場的甲魚(未上市銷售)進行抽檢,經檢測,氧氟沙星含量130μg/kg,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292號的規定要求,為不合格農產品。2022年8月10日,許村鎮人民政府收到檢驗報告(SP220720-21)。經調查,當事人因甲魚生病,以消炎為目的,將原料藥等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投喂給飼養的甲魚食用。
2022年9月6日,許村鎮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海寧市萬家緣油脂廠生產經營標簽內容虛假食用油案
2022年3月10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海寧市萬家緣油脂廠進行現場檢查,在其包材間內發現有食用油包裝盒、標簽等材料,包裝盒(箱)及標簽上均標有配料內容,但當事人無法提供與配料內容對應的相關材料。經查明,當事人于2017年12月5日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其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標明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類別編號0201;類別名稱食用植物油;品種明細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分裝)。當事人于2021年9月份開始,購進花生食用植物調和油,未按規定報告,擅自分裝后對外銷售,同時在產品標簽上自行標注配料內容,與其購進的花生食用植物調和油配料內容不符。
2022年6月8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產品,罰款人民幣126450元的行政處罰。
四、海寧市丁橋鎮萌萌媽媽母嬰用品店經營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和進口化妝品案
2022年2月17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海寧市鹽官鎮群益村某民房進行檢查,并在該民房一樓東北側一房間內,發現貨架及地面上堆放有“愛他美金裝+1段奶粉”等多種無中文標簽的食品和化妝品。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物品予以扣押。經查明,當事人購進上述進口食品和化妝品之后存放在該海寧市鹽官鎮群益村民房內,并以海寧市丁橋鎮萌萌媽媽母嬰用品店名義通過微信對外銷售。當事人已售和未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的貨值金額共計19569元;當事人經營無中文標簽和未備案的進口化妝品的貨值金額共計796元。
2022年5月26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的進口食品和進口化妝品,罰款人民幣137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海寧市海昌明氏酒業商行銷售涂抹生產日期食品案
2022年7月8日,根據舉報,海寧市海昌明氏酒業商行涉嫌銷售涂改生產日期的百威啤酒,海寧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經查明,當事人從嘉興購入百威啤酒(每箱12瓶,每瓶460ML)120箱,為防止海寧百威經銷商查貨,故將部分啤酒箱體的生產日期撕毀,將瓶身生產日期及浙食鏈二維碼涂黑后進行銷售。截至案發,當事人共銷售上述百威啤酒105箱,合計貨值金額3028元,因當事人未向客戶收取上述款項,故無違法所得。
2022年8月29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百威啤酒634瓶,罰款人民幣2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海寧市硤石永樂計生用品店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7月29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舉報人現場舉報,對海寧市硤石永樂計生用品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有德國黑螞蟻生精片、老中醫補腎丸、A9生精片、增大延時片、腎白金、金偉哥VGA、冬蟲夏草、德國黑金剛、vigour800、 LEVITRA、草本偉哥、V8等標簽標識不符合要求的性保健食品正在銷售,涉案金額1.5萬余元。上述產品經嘉興市食品藥品與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檢測,均檢出西地那非成分。西地那非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第一批)》,屬于非法添加物質。2022年10月12日,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有毒有害食品認定書》,認定當事人銷售的上述產品為有毒有害食品。
2022年10月27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七、海寧市許村鎮優焙芝蛋糕店涉嫌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案
2022年5月6日,群眾反映海寧市許村鎮優焙芝蛋糕店在銷售的蛋糕中添加金箔紙。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赴現場檢查,在該店制作間操作臺上發現“銀箔”1瓶和“金箔”1瓶。上述兩瓶“金箔”、“銀箔”均已開封。當事人涉嫌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執法人員現場出具《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并依法對上述物品予以扣押。經查明,涉案的撒有類似“金箔”物質的蛋糕為當事人接客戶訂單后制作并對外銷售,銷售單價為238元/個。上述蛋糕至被檢查發現實現銷售1個。該類似“金箔”物質為當事人網購購入(未能提供索證索票信息),鑲嵌在蛋糕表面,并未明確標識不可食用。
2022年8月4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金箔”1瓶,“銀箔”1瓶,罰款人民幣15000元,警告的行政處罰。
八、海寧市海洲街道宸旭牛肉面館超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案
2022年3月17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子數據固證文書》發現當事人在餓了么平臺以“一頭很牛的牛牛雜”的店名銷售鹵味系列:牛筋、牛肚;小吃系列:檸檬泡雞爪,商家從業資質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熱食類食品制售。經查明,當事人未取得經營冷食類食品經營許可,于2021年10月開始在海寧中國皮革城A座一樓杭州路15-2號經營場所內進行牛筋、牛肚等冷食類食品制售活動,并于12月開始在餓了么網絡外賣平臺進行銷售,該經營場所未配備冷菜制作專間,不具備冷食類食品制作條件。
2022年7月18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海寧市周王廟鎮佰易副食品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產品案
2022年10月10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海寧市周王廟鎮石井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海寧市周王廟鎮佰易副食品店涉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采取扣押強制措施并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通過聯系經常上門推銷的供貨商購進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置于店內銷售。當事人銷售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屬于禁止生產和銷售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另查明,當事人銷售上述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未辦理登記事項變更。
2022年11月15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辦理變更登記并停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產品,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9700個,罰款人民幣2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市食藥安辦
日期:2023-03-16
一、海寧市國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偽劣食用油案
2020年,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多次收到當事人生產的濃香菜籽油溶劑殘留量不合格的通報。經查,當事人生產銷售的菜籽油溶劑殘留量較高,且貨值金額巨大,2020年10月14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2021年12月27日,海寧市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處海寧市國凱食品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判處被告人國某校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禁止被告人國某校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從事食用油的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扣押的菜籽油、退出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并責令退出剩余違法所得。
2022年5月6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二、海寧市許村鎮錦楠水產養殖場涉嫌超范圍、超標準使用農業投入品,將人用藥、原料藥或者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用于農產品生產、清洗、保鮮、包裝和貯存案
2022年7月19日,海寧市農業農村局對位于海寧市許村鎮巷東村的海寧市許村鎮錦楠水產養殖場的甲魚(未上市銷售)進行抽檢,經檢測,氧氟沙星含量130μg/kg,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292號的規定要求,為不合格農產品。2022年8月10日,許村鎮人民政府收到檢驗報告(SP220720-21)。經調查,當事人因甲魚生病,以消炎為目的,將原料藥等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投喂給飼養的甲魚食用。
2022年9月6日,許村鎮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海寧市萬家緣油脂廠生產經營標簽內容虛假食用油案
2022年3月10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海寧市萬家緣油脂廠進行現場檢查,在其包材間內發現有食用油包裝盒、標簽等材料,包裝盒(箱)及標簽上均標有配料內容,但當事人無法提供與配料內容對應的相關材料。經查明,當事人于2017年12月5日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其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標明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類別編號0201;類別名稱食用植物油;品種明細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分裝)。當事人于2021年9月份開始,購進花生食用植物調和油,未按規定報告,擅自分裝后對外銷售,同時在產品標簽上自行標注配料內容,與其購進的花生食用植物調和油配料內容不符。
2022年6月8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產品,罰款人民幣126450元的行政處罰。
四、海寧市丁橋鎮萌萌媽媽母嬰用品店經營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和進口化妝品案
2022年2月17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海寧市鹽官鎮群益村某民房進行檢查,并在該民房一樓東北側一房間內,發現貨架及地面上堆放有“愛他美金裝+1段奶粉”等多種無中文標簽的食品和化妝品。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物品予以扣押。經查明,當事人購進上述進口食品和化妝品之后存放在該海寧市鹽官鎮群益村民房內,并以海寧市丁橋鎮萌萌媽媽母嬰用品店名義通過微信對外銷售。當事人已售和未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的貨值金額共計19569元;當事人經營無中文標簽和未備案的進口化妝品的貨值金額共計796元。
2022年5月26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的進口食品和進口化妝品,罰款人民幣137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海寧市海昌明氏酒業商行銷售涂抹生產日期食品案
2022年7月8日,根據舉報,海寧市海昌明氏酒業商行涉嫌銷售涂改生產日期的百威啤酒,海寧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經查明,當事人從嘉興購入百威啤酒(每箱12瓶,每瓶460ML)120箱,為防止海寧百威經銷商查貨,故將部分啤酒箱體的生產日期撕毀,將瓶身生產日期及浙食鏈二維碼涂黑后進行銷售。截至案發,當事人共銷售上述百威啤酒105箱,合計貨值金額3028元,因當事人未向客戶收取上述款項,故無違法所得。
2022年8月29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百威啤酒634瓶,罰款人民幣2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海寧市硤石永樂計生用品店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7月29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舉報人現場舉報,對海寧市硤石永樂計生用品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有德國黑螞蟻生精片、老中醫補腎丸、A9生精片、增大延時片、腎白金、金偉哥VGA、冬蟲夏草、德國黑金剛、vigour800、 LEVITRA、草本偉哥、V8等標簽標識不符合要求的性保健食品正在銷售,涉案金額1.5萬余元。上述產品經嘉興市食品藥品與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檢測,均檢出西地那非成分。西地那非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第一批)》,屬于非法添加物質。2022年10月12日,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有毒有害食品認定書》,認定當事人銷售的上述產品為有毒有害食品。
2022年10月27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七、海寧市許村鎮優焙芝蛋糕店涉嫌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案
2022年5月6日,群眾反映海寧市許村鎮優焙芝蛋糕店在銷售的蛋糕中添加金箔紙。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赴現場檢查,在該店制作間操作臺上發現“銀箔”1瓶和“金箔”1瓶。上述兩瓶“金箔”、“銀箔”均已開封。當事人涉嫌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執法人員現場出具《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并依法對上述物品予以扣押。經查明,涉案的撒有類似“金箔”物質的蛋糕為當事人接客戶訂單后制作并對外銷售,銷售單價為238元/個。上述蛋糕至被檢查發現實現銷售1個。該類似“金箔”物質為當事人網購購入(未能提供索證索票信息),鑲嵌在蛋糕表面,并未明確標識不可食用。
2022年8月4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金箔”1瓶,“銀箔”1瓶,罰款人民幣15000元,警告的行政處罰。
八、海寧市海洲街道宸旭牛肉面館超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案
2022年3月17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子數據固證文書》發現當事人在餓了么平臺以“一頭很牛的牛牛雜”的店名銷售鹵味系列:牛筋、牛肚;小吃系列:檸檬泡雞爪,商家從業資質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熱食類食品制售。經查明,當事人未取得經營冷食類食品經營許可,于2021年10月開始在海寧中國皮革城A座一樓杭州路15-2號經營場所內進行牛筋、牛肚等冷食類食品制售活動,并于12月開始在餓了么網絡外賣平臺進行銷售,該經營場所未配備冷菜制作專間,不具備冷食類食品制作條件。
2022年7月18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海寧市周王廟鎮佰易副食品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產品案
2022年10月10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海寧市周王廟鎮石井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海寧市周王廟鎮佰易副食品店涉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采取扣押強制措施并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通過聯系經常上門推銷的供貨商購進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置于店內銷售。當事人銷售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屬于禁止生產和銷售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另查明,當事人銷售上述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未辦理登記事項變更。
2022年11月15日,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辦理變更登記并停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產品,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9700個,罰款人民幣2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市食藥安辦
日期:202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