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畜產品進口衛生評估程序的詳細標準》的部分修改單,本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如下:
1. 明確蛋制品中可并列標示全蛋液、蛋清液、蛋黃液、全蛋粉、蛋白粉、蛋黃粉的漢字名稱以便于理解。
2. 將該法規的有效期修訂為審查期,即自2023年7月1日起,食藥部每3年(具體為每3年后的6月30日前)對本規定的有效性進行審查,并采取改進等措施。
1. 明確蛋制品中可并列標示全蛋液、蛋清液、蛋黃液、全蛋粉、蛋白粉、蛋黃粉的漢字名稱以便于理解。
2. 將該法規的有效期修訂為審查期,即自2023年7月1日起,食藥部每3年(具體為每3年后的6月30日前)對本規定的有效性進行審查,并采取改進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