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
《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總局第62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3年3月1日起實施。為做好《辦法》貫徹落實,進一步提升菏澤市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現就《辦法》落實工作提醒如下:
一、切實認識《辦法》的重要性
食品相關產品與廣大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為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市局監管總局制訂了《辦法》。這是我國首部專門規范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的行政規章,也是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的重要措施。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要嚴格按照《辦法》相關規定落實責任。有違反相關規定者,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嚴格按《辦法》要求落實責任
(一)建立相應制度。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應當建立并實施原輔料控制,生產、貯存、包裝等生產關鍵環節控制,過程、出廠等檢驗控制,運輸及交付控制,不合格產品管理等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應定期檢查各項質量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二)配備相應人員。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應當建立并落實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配備與其企業規模、產品類別、風險等級、管理水平、安全狀況等相適應的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等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等不同層級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辦法》所列生產企業于2023年3月1日前全面配備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督促企業建檔造冊,鼓勵對外公示。
(三)落實相應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對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應當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做好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具體管理要求,參照國家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管理制度執行。
(四)嚴格檔案管理。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實施原輔料控制,首次使用的原輔料、配方和生產工藝進行安全評估及驗證,產品檢驗等都要形成并保存相應記錄。食品相關產品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實施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制度,并保存相關憑證。相關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產品保質期不足二年的或者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實施環節追溯。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應當建立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保證從原輔料和添加劑采購到產品銷售所有環節均可有效追溯。鼓勵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和銷售信息,建立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六)標識信息符合要求。食品相關產品標識信息應當清晰、真實、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直接接觸食品的食品相關產品要按照有關標準要求在顯著位置標注“食品接觸用”“食品包裝用”等用語或者標志。鼓勵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將所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有關內容向社會公示,鼓勵有條件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以電子信息、追溯信息碼等方式進行公示。
三、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辦法》實施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力度,持續規范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行為。對在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管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將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嚴格依法處置。
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要認真學習《辦法》,按照本提醒函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規范生產和銷售行為。同時,歡迎社會各屆和廣大群眾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違法行為,請及時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撥打12315投訴舉報。
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日期:2023-02-24
《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總局第62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3年3月1日起實施。為做好《辦法》貫徹落實,進一步提升菏澤市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現就《辦法》落實工作提醒如下:
一、切實認識《辦法》的重要性
食品相關產品與廣大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為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市局監管總局制訂了《辦法》。這是我國首部專門規范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的行政規章,也是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的重要措施。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要嚴格按照《辦法》相關規定落實責任。有違反相關規定者,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嚴格按《辦法》要求落實責任
(一)建立相應制度。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應當建立并實施原輔料控制,生產、貯存、包裝等生產關鍵環節控制,過程、出廠等檢驗控制,運輸及交付控制,不合格產品管理等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應定期檢查各項質量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二)配備相應人員。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應當建立并落實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配備與其企業規模、產品類別、風險等級、管理水平、安全狀況等相適應的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等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等不同層級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辦法》所列生產企業于2023年3月1日前全面配備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督促企業建檔造冊,鼓勵對外公示。
(三)落實相應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對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應當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做好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具體管理要求,參照國家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管理制度執行。
(四)嚴格檔案管理。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實施原輔料控制,首次使用的原輔料、配方和生產工藝進行安全評估及驗證,產品檢驗等都要形成并保存相應記錄。食品相關產品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實施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制度,并保存相關憑證。相關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產品保質期不足二年的或者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實施環節追溯。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應當建立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保證從原輔料和添加劑采購到產品銷售所有環節均可有效追溯。鼓勵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和銷售信息,建立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六)標識信息符合要求。食品相關產品標識信息應當清晰、真實、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直接接觸食品的食品相關產品要按照有關標準要求在顯著位置標注“食品接觸用”“食品包裝用”等用語或者標志。鼓勵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將所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有關內容向社會公示,鼓勵有條件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以電子信息、追溯信息碼等方式進行公示。
三、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辦法》實施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力度,持續規范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行為。對在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管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將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嚴格依法處置。
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要認真學習《辦法》,按照本提醒函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規范生產和銷售行為。同時,歡迎社會各屆和廣大群眾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違法行為,請及時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撥打12315投訴舉報。
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日期:202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