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發布了第2022-440號公告,擬修改《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實施令》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強調與產品成分沒有直接關聯或未使用的成分,間接使消費者對產品產生與其他企業產品有不同認知的標示、廣告內容被規定為不恰當標示或廣告。即使是產品中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產品上進行未使用這種食品添加劑的標示、廣告內容則不屬于不恰當標示、廣告。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22年11月18日。
強調與產品成分沒有直接關聯或未使用的成分,間接使消費者對產品產生與其他企業產品有不同認知的標示、廣告內容被規定為不恰當標示或廣告。即使是產品中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產品上進行未使用這種食品添加劑的標示、廣告內容則不屬于不恰當標示、廣告。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