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食品發〔2013〕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委直屬有關單位:
為規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和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委組織制定了《新食品原料申報與受理規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規程》(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政務信息欄目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將執行中的有關問題及時反饋我委。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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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1-12
國衛食品發〔2013〕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委直屬有關單位:
為規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和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委組織制定了《新食品原料申報與受理規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規程》(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政務信息欄目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將執行中的有關問題及時反饋我委。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