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于2013年10月11日在官方公報上正式發布了工作場所的化學品分類、標簽和安全數據表法規(CLASS法規),CLASS法規對于物質和混合物的強制執行期分別為法規生效之日的一年后和三年后。
根據法規,馬來西亞化學品的生產商、進口商按照第三版聯合國GHS的要求對化學品進行分類、標簽、包裝,以及制作安全數據表(SDS)。
此外,生產或進口超過1公噸/年的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將需要在下一年3月31日前向馬來西亞的職業安全健康署(DOSH)建立的相關目錄提交化學品每一年的信息,包括化學物質的名稱、CAS號、物質噸位、危害分類等。
馬來西亞的CLASS法規也設置了商業保密條款(CBI),允許企業在SDS或目錄中省略一些商業保密信息。在CLASS法規生效之日起,馬來西亞原有的職業安全健康法規1997(也被稱為CPL法規)將同時失效。
日期:201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