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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修訂食品藥品和補充食品法規

   2022-07-26 海關總署414
核心提示:2022年7月20日,加拿大政府發布公報,修訂食品藥品法規(SOR/2022-168)和補充食品法規(SOR/2022-169)。……(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2022年7月20日,加拿大政府發布公報,修訂食品藥品法規(SOR/2022-168)和補充食品法規(SOR/2022-169)。其中,食品藥品法規主要修訂內容為:(1)修改了農業化學品、食品添加劑的定義;(2)修訂標簽(含補充食品)要求,配料表字體高度不少于1.4mm,含過敏源、亞硫酸鹽、阿斯巴甜、三氯蔗糖、乙酰磺胺酸鉀或紐甜等的應顯著標示警示說明,使用規范用語“包含”,字體高度大于0.2。例如含有阿斯巴甜的應說明“該食品含有苯丙氨酸或阿斯巴甜含有苯丙氨酸”;(3)修訂營養標簽,包括營養物質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允許對補充食品的營養進行適當聲稱;(4)規定食品中改性、酯交換或完全氫化的油脂含量≤產品總量的15%;(5)修訂對山羊奶要求,例如山羊奶或山羊奶粉不能添加維生素D。補充食品法規主要修訂內容如下:(1)修訂氫化油脂、預制菜的定義;(2)修訂標簽要求,配料表字體高度不少于1.4mm,含過敏源、亞硫酸鹽等的應顯著標示警示說明,字體高度大于0.2mm。例如含有赤蘚糖醇的補充食品,應對赤蘚糖醇含量進行說明;(3)修訂營養標簽,包括營養物質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允許對補充食品的營養進行適當聲稱;(4)修訂補充食品允許添加的補充成分清單、補充食品類別清單、警示用語、補充食品范圍(例如不含嬰幼兒食品、酒精含量超過0.5%的飲料等);(5)修訂補充食品的廣告,例如若未對蛋白質含量進行聲稱,不得對氨基酸作出明示或暗示的陳述。上述修訂自2022年7月20日起生效。



日期:2022-07-26
 
地區: 北美洲 加拿大
標簽: 法規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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