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針對近日媒體報導臺灣地區進口食品的輻射管理部分,說明如下:
日本核災后1年,自2012年4月1日起,臺灣地區調整銫的限量,一般食品為100貝克/公斤、乳品及嬰兒食品為50貝克/公斤、飲料及水為10貝克/公斤。因應日本新修訂的限量規范,臺灣地區在邊境也采取與日本相同的輻射標準把關,不符合日本標準的食品,同樣無法入境。故對于媒體報導,韓國將銫限量降低至100貝克臺灣地區卻放寬,是錯誤的報導。臺灣地區對日本輸臺產品,銫的標準仍然和日本、韓國相同,為100貝克。食品藥物管理署會以最嚴謹態度來管制日本輸臺產品輻射檢驗的事宜。
針對輻射食品輸入,臺灣地區現行標準與Codex、歐盟、美國、加拿大等先進國家比較,仍趨嚴格。自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制造的任何食品至今仍禁止輸臺;日本其它地區生產的八大類食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制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也持續實施逐批檢驗,經檢驗符合規定者,才能進口。截至目前為止,日本輸入的食品沒有輻射檢測值不符合臺灣地區及日本標準者。
基于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食品藥物管理署均將進口食品查驗不合格者的相關信息(包括產品進口商的商號、商品名稱及違法情節等資料),公布于該署網站上不合格信息專區。并無報載所謂「絕不公開檢驗輻射食品名稱、絕不公布廠商名稱以及絕不說出鋪貨通路」的情形。
日期:201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