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省局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市3個批次食品不合格,城陽區馮環慶水產品店(馮環慶)經營的“鯉魚”(《檢驗報告》No:370000222500889,抽樣單編號SC22370000412330740);青島布瑞斯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經營的板栗酥(檢驗報告:No:370000222500851;抽樣單編號:SC22370000412330919)、老面包(檢驗報告:No:370000222500853;抽樣單編號:SC22370000412330920)。現將有關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城陽區馮環慶水產品店(馮環慶)經營的“鯉魚”
(一)前期處置情況。經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城陽區馮環慶水產品店(馮環慶)經營的“鯉魚”不合格。2022年3月31日,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該《檢驗報告》,并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
(二)查處置情況。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產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貨、銷售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經查,當事人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因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其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同時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2〕04006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當事人進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青島布瑞斯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經營的板栗酥、老面包
(一)前期處置情況。2022年3月30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青島布瑞斯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送達檢驗報告,立即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
(二)調查處置情況。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不合格批次產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貨、銷售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當事人于2022年1月21日購進不合格老面包100袋,2022年2月19日購進不合格板栗酥83盒,上述產品已經全部銷售完畢。因已零售,未能召回產品。當事人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2〕04005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當事人進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進行整改。目前,該單位已完成整改。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日期:2022-05-27
一、城陽區馮環慶水產品店(馮環慶)經營的“鯉魚”
(一)前期處置情況。經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城陽區馮環慶水產品店(馮環慶)經營的“鯉魚”不合格。2022年3月31日,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該《檢驗報告》,并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
(二)查處置情況。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產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貨、銷售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經查,當事人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因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其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同時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2〕04006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當事人進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青島布瑞斯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經營的板栗酥、老面包
(一)前期處置情況。2022年3月30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青島布瑞斯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送達檢驗報告,立即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
(二)調查處置情況。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不合格批次產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貨、銷售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當事人于2022年1月21日購進不合格老面包100袋,2022年2月19日購進不合格板栗酥83盒,上述產品已經全部銷售完畢。因已零售,未能召回產品。當事人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2〕04005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當事人進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進行整改。目前,該單位已完成整改。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日期: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