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為貫徹《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的指導意見》,在充分吸收采納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過反復多次修訂、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省市場監管局修改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目錄內《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全省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實施細則》(粵食藥監規〔2018〕 5號)(以下稱《實施細則》),形成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修改稿》)。
因《實施細則》有效期屆滿,管理部門名稱及部分內容調整,需要進行修訂并重新發布,按照工作要求,在前期修改的基礎上,《實施細則》對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的指導意見》(國市監食經發〔2021〕75號)進行了再次修訂,現《實施細則修改稿》再次征求社會公眾意見,請于12月17日前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電子郵箱:gdsjj_liuying@gd.gov.cn。
附件: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修改稿).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日期:2021-12-09
因《實施細則》有效期屆滿,管理部門名稱及部分內容調整,需要進行修訂并重新發布,按照工作要求,在前期修改的基礎上,《實施細則》對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的指導意見》(國市監食經發〔2021〕75號)進行了再次修訂,現《實施細則修改稿》再次征求社會公眾意見,請于12月17日前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電子郵箱:gdsjj_liuying@gd.gov.cn。
附件: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修改稿).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日期: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