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泰國食品藥物管理局(Thai FDA)發布了有關病原體的食品標準草案。
大眾衛生部(MOPH)擬修訂“食品內病原菌”的控制措施,如下:
(1)公共衛生部在33份通報中描述的關于特別控制食品類別和需具備該草案附件1所列的質量和標準的指定食品的“無病原體”的規定,將被除了該草案附件2所列某些病原體外“無病原體”的規定代替。
(2) 國內生產、進口用于銷售或按本草案附件3所列方式銷售的除(1)以外的其他食品,應符合草案中所列的殘留限量。
(3) 飲食增補劑將被排除在擬定措施之外;及
(4)相關病原體的分析方法應符合規定的方法(附件4)。
日期:2008-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