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食品案源性監督抽檢計劃要求,青島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食品案源性監督抽檢,抽取水產制品、調味品、糕點、蔬菜制品、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酒類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55批次樣品,檢出食用鹽、醬腌菜、水產制品、包裝飲用水等13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標簽不符合規定、污染物超標、微生物指標不合格等。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食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
2.食品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青島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21年11月22日
日期:2021-11-25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食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
2.食品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青島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21年11月22日
日期: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