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浙江省建立了行業農安信用評價監管體系,實現“三個統一”,即統一評價指標,統一評價平臺、統一分級分類;江蘇省立足“信用評起來、監管嚴起來”,努力實現對守信者“無事不擾”,對失信者“利劍高懸”;山東省制定信用管理辦法,明確了立信、征信、評信、示信、用信等規范要求,形成完整信用評價機制。現將浙江、江蘇、山東等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的經驗做法編發成工作簡報,供各地參考借鑒。
浙江省:積極探索 穩步推進
全力構建農安信用新型監管機制
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舉措,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在農業農村部的指導下,浙江省按照省政府信用“531X”工程(即:聚焦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政府機構5類主體,構建公共信用指標體系、信用綜合監管責任體系、公共信用評價及信用聯合獎懲體系3大體系,完善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推進信用體系在若干重點領域創新應用)總體部署,精心統籌謀劃,各地因地制宜,積極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一、建制度,強化政策引導
2017年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出臺了《浙江省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建設實施方案》和《浙江省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在農資生產經營領域建立主體信用檔案,將查閱信用檔案作為審查主體資格、審批行政許可事項、下達財政支持項目等的重要條件,形成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失信行為的管理制度。為推進主體信用監管方式,2020年印發《浙江省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綜合監管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種養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等有關主體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信用綜合監管,鼓勵其他規模生產主體和散戶、小戶申請參加食用農產品生產信用評價;詳細闡述了信用信息歸集、信用評價等內容,明確了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依據條件、認定程序等,對評價指標有效期、信用修復有關程序進行了說明,對各信用等級主體及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主體采取的監管措施作了規定,初步制定浙江省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評價體系。
二、構體系,強化基礎保障
一是搭建平臺,促進信用信息互聯互通。開發“浙江省農業生產主體信用評價平臺”,與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系統、農資監管與服務信息化平臺、農業執法智能處理系統、智慧畜牧業云平臺等互聯,實現平臺自動抓取數據,信用智能評級。評價結果可實時共享至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市場“互聯網+監管”平臺,并納入“雙隨機”抽查監管機制。目前,全省已建立約2.3萬家規模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信息檔案,覆蓋所有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三類規模主體。
二是制定準則,統一農安信用評價標準。制定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評價體系。評價體系主要包括公共基礎信息(300分)和行業生產行為信息(700分)兩部分,信用評價總分為1000分,評價標準采用扣分制,評價結果主要劃分為5個等級:A(>800分為優秀,以綠色表示)、B(>700且≤800分為良好,以藍色表示)、C(>600且≤700分為中等,以黃色表示)、D(>500且≤600分為較差,以紅色表示)、E(≤500分為差,以灰色表示)五檔。評價指標和劃分區間可根據需要適時進行迭代優化。
三、重應用,強化分類監管
對于信用等級A、B級主體,抽檢比例和巡查檢查頻次可以降低為原來的50%;對于信用等級C級主體,抽檢比例和巡查檢查頻次為原來的100%;對于信用等級D、E級主體,抽檢比例和巡查檢查頻次為原來的200%;對于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主體,不受抽查比例和頻次限制,并可限制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給予的一些行政便利措施。如杭州市將全市規模生產主體及少數生產大戶等3196家全部納入庫中,開展差異化監管,尤其對D、E級主體重點監管,實現靶向監管,提高監管效能。湖州市實施與扶持補貼、評優評先、試點示范、創建認定、品牌推選等工作“五掛鉤”,對連續兩年常規藥品檢測超標或發生1起檢測出違禁藥物的,一律取消其相應優惠政策,撤銷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授予的榮譽稱號。對信用度相對較高、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績效評價達到A級、B級生產主體,每個評價周期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3萬元獎勵,并適當降低抽檢比例和巡查檢查頻次。
江蘇省:推進十萬規模主體入網行動
實現農安信用管理全覆蓋
近年來,江蘇省穩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省建設,努力探索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新型監管機制,把農安信用作為全省20個信用管理行業示范行動之一加以推進,立足“信用評起來、監管嚴起來”,努力實現對守信者“無事不擾”,對失信者“利劍高懸”。2020年度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表彰50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創新項目,“創新實施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監管示范工程”和“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制度”兩個項目入選。
一、著力推動試點示范,加快信用管理制度建設
一是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縣(以下簡稱農安縣)開展信用試點。2016年在海安市試點農資誠信體系建設,2017年在昆山市啟動農業投入品經營信用體系建設試點,2018年在豐縣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2019年提請省政府將信用體系建設作為示范省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印發《關于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省建設的意見》,在64個國家、省級農安縣(市)創建單位全面開展信用檔案建設,為實施信用管理營造了良好氛圍。二是組織鄉鎮監管站開展信用監管。2019年印發《關于做好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標準化提升工作的通知》,將信用體系建設納入鄉鎮監管的星級評定內容,要求鄉鎮監管站“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完善信用記錄,對監管對象進行分類分級管理”。三是組織省級層面的政策創制。在各地實踐基礎上,2020年編制《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適用江蘇省的信用信息歸集與分類、信用等級評定、信用評價結果公開與應用等措施要求。2021年編制地方標準《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質量安全信用等級評價規范(送審稿)》,目前正在籌備送審。同時,組織昆山市、淮安區、高郵市、句容市從“江蘇省農產品質量追溯平臺”隨機選取當地農、畜、水產品生產主體各20家以上,對照《管理辦法》推進“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承諾制度”“完善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檔案”“開展主體信用評價”“實行分級分類監管”“探索推動信用信息公開公示和聯動獎懲機制”“建立信用修復機制”等六個方面的試點。下一步,待試點驗證后,到2022年底,實現江蘇省涉農縣(市、區)和涉農鄉鎮100%試行信用管理,納入信用信息系統的主體信用檔案基本全覆蓋。
二、圍繞激發守信動力,優化主體主動評信環境
一是設定“初評門檻”。農產品生產主體的信用等級分4級,為A級(誠信)、B級(守信)、C級(基本守信)、D級(失信)四個等級,農產品生產主體除兩年內有一票否決項以外,初始等級認定為B級以上。二是評級“內外有別”。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評級,日常信用信息按100分“機器評分”、實時評級,主要用于部門管理;A、D信用等級連續保持一年以上并經專家組評審,建立紅黑名單并公示,強化社會共治。三是鼓勵“增信加分”。設立“質量與增信信息”,主體上傳取得的認證或登記信息、受到的表彰、榮譽等;農產品生產經營與服務過程中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記錄、生產經營過程控制、制度執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等信息;在有效期內,經審核認可,系統予以加分,過期則分值歸零。
三、立足鄉鎮網格化監管,推動規模主體建檔全覆蓋
一是統一入網標準。2019年印發《關于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重點監管對象電子信用檔案的通知》,推動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注冊即信用建檔,實現全省統一的電子信用檔案管理。明確從事農產品生產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以及符合省定標準(如稻麥50畝、蔬菜20畝、生豬存欄200頭、水產20畝)的規模種養殖戶,必須“應入盡入”,要求以鄉鎮監管機構為主,摸清主體底數,采集主體信息。二是統一入網要求。2021年以中共江蘇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印發《關于實施十萬規模主體入網監管行動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通知》,將年內完成10萬家以上主體入網納入鄉村振興和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要求通過平臺打印合格證(含追溯碼)、具有基層監管信息的入網主體,才能記為有效。三是統一信用信息計分標準。省級確定統一的信用信息計分標準,每1-2年進行動態調整,系統平臺根據基層歸集的信用信息,對照計分標準“機器評分”。加分時,基層監管機構只對主體申請內容進行真實性審核,減分時,基層監管機構只需采集巡查發現的問題隱患、監測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情況,信用信息納入平臺需告知主體,盡可能地減少人為干預。截至9月底,全省有效入網主體數量達9.2萬家。
四、注重轉變監管方式,探索逐步加強信用結果應用
一是推動“雙隨機”監管模式。2021年起根據入網主體名錄扎實開展“雙隨機”抽樣、“雙隨機”風險排查。上半年監測發現不合格產品18批次,問題發現率明顯提高;風險排查也切實促進了掌握真實情況、真正發現和解決問題。二是推動信用信息在評選鑒優活動中的應用。2021年印發《關于在農產品評選薦優活動中加強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與監管工作無縫銜接。三是完善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下一步,對A級信用主體降低“雙隨機”占比、優先評選薦優、優先享受政策扶持、推薦納入“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對D級信用主體加大“雙隨機”占比,重點開展日常巡查監管和監督抽查,推薦納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失信行為,取消各類選優扶持資格。
山東省:實施信用化管理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賦能增力
建設信用體系是現代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山東是農業大省,產業類型多,主體數量大而且規模差異大,在過往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中,多是對點對線實施監管,難以從根本上筑牢主體責任意識,難以形成長效機制。為破解這一難題,山東省按照《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結合本省實際,整合資源,建設“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統平臺”,與省市場監管局企業主體庫實現動態對接。同時,2020年制定印發《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立信、征信、評信、示信、用信等規范要求,組建省信用評價辦公室和信用評審專家組,形成完整信用評價機制。開展第一次全省性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涉及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近7000家,邁出了堅實一步,對全省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化管理發揮了示范作用。
一、建設信用體系,有效提升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精準化系統化管理水平
山東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統與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等系統數據實現動態對接,鏈取了29萬家主體信息,基本涵蓋全省農業企業、家庭農場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省、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聯動,對主體數據進行清洗、轉換、比對和存儲,監管主體信息進一步明晰,動態主體數據庫建設逐步完善。與省信用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對接,實時鏈取19萬以上涉農市場主體的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471項,匯集近三年國家、省、市、縣級監督抽查數據2.6萬余條。同時,鼓勵主體通過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統自主申報信用信息,信用記錄全部電子化存儲,對于管理對象有了更客觀、系統的認知,有效促進精細化管理水平。
二、統籌信用信息,規范信用權重,推動農安重點工作落實
經對接省社會信用系統,明確市場主體質量安全信用等級劃分從高到低分為A+、A、B、C、C-、D、D-七級,依據其信用等級分為誠信守法(A+級、A級)、輕微失信(B級)、一般失信(C級、C-級)、嚴重失信(D級、D-級)四類。市場主體信用等級連續保持12個月以上并經專家評審,A+級主體納入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紅名單,D-級主體納入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黑名單。信用等級評分實行千分制,上不封頂。A+(1000分以上)、A(600-1000分)、B(400-599分)、C(300-399分)、C-(200-299分)、D(100-199分)、D-(0-99分)。信用信息初步明確了14項,其中4項為減分項,另有4項關鍵否決項。對于通過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接受農產品監督抽查、在國家農產品追溯平臺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實施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等國家推動的重點工作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賦分項,認真落實完成的予以增信賦分,反之減信失分。將信用評價作為引導市場主體提質及推動市、縣工作的“指揮棒”,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三、大力宣傳信用評價結果,進一步激發生產者主體責任落實主動性
今年,山東省經信用信息征集、信用信息審核、信用指標評價、行業專家評審等環節,對6790家主體進行了信用等級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鼓勵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交易談判、招投標等經濟活動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評價結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在今后工作開展中,將不斷加強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對于信用等級A級及以上的,適當減少產品(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抽檢頻次,對信用等級為D級及以下的,列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必查單位。通過生產經營主體信用信息記錄的不斷完善和結果運用,倒逼主體更加重視對自身的信用管理,主動接受產品檢測并開展追溯、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等工作,提高市場和消費者的接受度。
四、以信用強化監督,打造示范亮點,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共治新格局
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統規劃了信用信息查詢、信用檔案管理、信用檔案審核、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應用、信用風險預警等功能,通過信用數據可視化分析,使社會公眾更加直接地獲取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同時,通過系統化、常態化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和公開,改變了各部門對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僅僅是發現問題、打擊違法行為的認知,從工作中可以更多發現亮點,在落實農業扶持政策和重大工程項目安排上,予以借鑒參考,更加有力推動農業主體高質量發展。
日期:2021-11-23
浙江省:積極探索 穩步推進
全力構建農安信用新型監管機制
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舉措,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在農業農村部的指導下,浙江省按照省政府信用“531X”工程(即:聚焦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政府機構5類主體,構建公共信用指標體系、信用綜合監管責任體系、公共信用評價及信用聯合獎懲體系3大體系,完善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推進信用體系在若干重點領域創新應用)總體部署,精心統籌謀劃,各地因地制宜,積極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一、建制度,強化政策引導
2017年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出臺了《浙江省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建設實施方案》和《浙江省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在農資生產經營領域建立主體信用檔案,將查閱信用檔案作為審查主體資格、審批行政許可事項、下達財政支持項目等的重要條件,形成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失信行為的管理制度。為推進主體信用監管方式,2020年印發《浙江省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綜合監管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種養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等有關主體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信用綜合監管,鼓勵其他規模生產主體和散戶、小戶申請參加食用農產品生產信用評價;詳細闡述了信用信息歸集、信用評價等內容,明確了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依據條件、認定程序等,對評價指標有效期、信用修復有關程序進行了說明,對各信用等級主體及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主體采取的監管措施作了規定,初步制定浙江省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評價體系。
二、構體系,強化基礎保障
一是搭建平臺,促進信用信息互聯互通。開發“浙江省農業生產主體信用評價平臺”,與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系統、農資監管與服務信息化平臺、農業執法智能處理系統、智慧畜牧業云平臺等互聯,實現平臺自動抓取數據,信用智能評級。評價結果可實時共享至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市場“互聯網+監管”平臺,并納入“雙隨機”抽查監管機制。目前,全省已建立約2.3萬家規模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信息檔案,覆蓋所有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三類規模主體。
二是制定準則,統一農安信用評價標準。制定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評價體系。評價體系主要包括公共基礎信息(300分)和行業生產行為信息(700分)兩部分,信用評價總分為1000分,評價標準采用扣分制,評價結果主要劃分為5個等級:A(>800分為優秀,以綠色表示)、B(>700且≤800分為良好,以藍色表示)、C(>600且≤700分為中等,以黃色表示)、D(>500且≤600分為較差,以紅色表示)、E(≤500分為差,以灰色表示)五檔。評價指標和劃分區間可根據需要適時進行迭代優化。
三、重應用,強化分類監管
對于信用等級A、B級主體,抽檢比例和巡查檢查頻次可以降低為原來的50%;對于信用等級C級主體,抽檢比例和巡查檢查頻次為原來的100%;對于信用等級D、E級主體,抽檢比例和巡查檢查頻次為原來的200%;對于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主體,不受抽查比例和頻次限制,并可限制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給予的一些行政便利措施。如杭州市將全市規模生產主體及少數生產大戶等3196家全部納入庫中,開展差異化監管,尤其對D、E級主體重點監管,實現靶向監管,提高監管效能。湖州市實施與扶持補貼、評優評先、試點示范、創建認定、品牌推選等工作“五掛鉤”,對連續兩年常規藥品檢測超標或發生1起檢測出違禁藥物的,一律取消其相應優惠政策,撤銷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授予的榮譽稱號。對信用度相對較高、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績效評價達到A級、B級生產主體,每個評價周期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3萬元獎勵,并適當降低抽檢比例和巡查檢查頻次。
江蘇省:推進十萬規模主體入網行動
實現農安信用管理全覆蓋
近年來,江蘇省穩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省建設,努力探索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新型監管機制,把農安信用作為全省20個信用管理行業示范行動之一加以推進,立足“信用評起來、監管嚴起來”,努力實現對守信者“無事不擾”,對失信者“利劍高懸”。2020年度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表彰50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創新項目,“創新實施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監管示范工程”和“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制度”兩個項目入選。
一、著力推動試點示范,加快信用管理制度建設
一是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縣(以下簡稱農安縣)開展信用試點。2016年在海安市試點農資誠信體系建設,2017年在昆山市啟動農業投入品經營信用體系建設試點,2018年在豐縣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2019年提請省政府將信用體系建設作為示范省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印發《關于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省建設的意見》,在64個國家、省級農安縣(市)創建單位全面開展信用檔案建設,為實施信用管理營造了良好氛圍。二是組織鄉鎮監管站開展信用監管。2019年印發《關于做好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標準化提升工作的通知》,將信用體系建設納入鄉鎮監管的星級評定內容,要求鄉鎮監管站“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完善信用記錄,對監管對象進行分類分級管理”。三是組織省級層面的政策創制。在各地實踐基礎上,2020年編制《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適用江蘇省的信用信息歸集與分類、信用等級評定、信用評價結果公開與應用等措施要求。2021年編制地方標準《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質量安全信用等級評價規范(送審稿)》,目前正在籌備送審。同時,組織昆山市、淮安區、高郵市、句容市從“江蘇省農產品質量追溯平臺”隨機選取當地農、畜、水產品生產主體各20家以上,對照《管理辦法》推進“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承諾制度”“完善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檔案”“開展主體信用評價”“實行分級分類監管”“探索推動信用信息公開公示和聯動獎懲機制”“建立信用修復機制”等六個方面的試點。下一步,待試點驗證后,到2022年底,實現江蘇省涉農縣(市、區)和涉農鄉鎮100%試行信用管理,納入信用信息系統的主體信用檔案基本全覆蓋。
二、圍繞激發守信動力,優化主體主動評信環境
一是設定“初評門檻”。農產品生產主體的信用等級分4級,為A級(誠信)、B級(守信)、C級(基本守信)、D級(失信)四個等級,農產品生產主體除兩年內有一票否決項以外,初始等級認定為B級以上。二是評級“內外有別”。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評級,日常信用信息按100分“機器評分”、實時評級,主要用于部門管理;A、D信用等級連續保持一年以上并經專家組評審,建立紅黑名單并公示,強化社會共治。三是鼓勵“增信加分”。設立“質量與增信信息”,主體上傳取得的認證或登記信息、受到的表彰、榮譽等;農產品生產經營與服務過程中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記錄、生產經營過程控制、制度執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等信息;在有效期內,經審核認可,系統予以加分,過期則分值歸零。
三、立足鄉鎮網格化監管,推動規模主體建檔全覆蓋
一是統一入網標準。2019年印發《關于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重點監管對象電子信用檔案的通知》,推動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注冊即信用建檔,實現全省統一的電子信用檔案管理。明確從事農產品生產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以及符合省定標準(如稻麥50畝、蔬菜20畝、生豬存欄200頭、水產20畝)的規模種養殖戶,必須“應入盡入”,要求以鄉鎮監管機構為主,摸清主體底數,采集主體信息。二是統一入網要求。2021年以中共江蘇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印發《關于實施十萬規模主體入網監管行動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通知》,將年內完成10萬家以上主體入網納入鄉村振興和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要求通過平臺打印合格證(含追溯碼)、具有基層監管信息的入網主體,才能記為有效。三是統一信用信息計分標準。省級確定統一的信用信息計分標準,每1-2年進行動態調整,系統平臺根據基層歸集的信用信息,對照計分標準“機器評分”。加分時,基層監管機構只對主體申請內容進行真實性審核,減分時,基層監管機構只需采集巡查發現的問題隱患、監測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情況,信用信息納入平臺需告知主體,盡可能地減少人為干預。截至9月底,全省有效入網主體數量達9.2萬家。
四、注重轉變監管方式,探索逐步加強信用結果應用
一是推動“雙隨機”監管模式。2021年起根據入網主體名錄扎實開展“雙隨機”抽樣、“雙隨機”風險排查。上半年監測發現不合格產品18批次,問題發現率明顯提高;風險排查也切實促進了掌握真實情況、真正發現和解決問題。二是推動信用信息在評選鑒優活動中的應用。2021年印發《關于在農產品評選薦優活動中加強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與監管工作無縫銜接。三是完善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下一步,對A級信用主體降低“雙隨機”占比、優先評選薦優、優先享受政策扶持、推薦納入“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對D級信用主體加大“雙隨機”占比,重點開展日常巡查監管和監督抽查,推薦納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失信行為,取消各類選優扶持資格。
山東省:實施信用化管理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賦能增力
建設信用體系是現代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山東是農業大省,產業類型多,主體數量大而且規模差異大,在過往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中,多是對點對線實施監管,難以從根本上筑牢主體責任意識,難以形成長效機制。為破解這一難題,山東省按照《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結合本省實際,整合資源,建設“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統平臺”,與省市場監管局企業主體庫實現動態對接。同時,2020年制定印發《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立信、征信、評信、示信、用信等規范要求,組建省信用評價辦公室和信用評審專家組,形成完整信用評價機制。開展第一次全省性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涉及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近7000家,邁出了堅實一步,對全省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化管理發揮了示范作用。
一、建設信用體系,有效提升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精準化系統化管理水平
山東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統與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等系統數據實現動態對接,鏈取了29萬家主體信息,基本涵蓋全省農業企業、家庭農場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省、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聯動,對主體數據進行清洗、轉換、比對和存儲,監管主體信息進一步明晰,動態主體數據庫建設逐步完善。與省信用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對接,實時鏈取19萬以上涉農市場主體的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471項,匯集近三年國家、省、市、縣級監督抽查數據2.6萬余條。同時,鼓勵主體通過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統自主申報信用信息,信用記錄全部電子化存儲,對于管理對象有了更客觀、系統的認知,有效促進精細化管理水平。
二、統籌信用信息,規范信用權重,推動農安重點工作落實
經對接省社會信用系統,明確市場主體質量安全信用等級劃分從高到低分為A+、A、B、C、C-、D、D-七級,依據其信用等級分為誠信守法(A+級、A級)、輕微失信(B級)、一般失信(C級、C-級)、嚴重失信(D級、D-級)四類。市場主體信用等級連續保持12個月以上并經專家評審,A+級主體納入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紅名單,D-級主體納入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黑名單。信用等級評分實行千分制,上不封頂。A+(1000分以上)、A(600-1000分)、B(400-599分)、C(300-399分)、C-(200-299分)、D(100-199分)、D-(0-99分)。信用信息初步明確了14項,其中4項為減分項,另有4項關鍵否決項。對于通過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接受農產品監督抽查、在國家農產品追溯平臺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實施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等國家推動的重點工作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賦分項,認真落實完成的予以增信賦分,反之減信失分。將信用評價作為引導市場主體提質及推動市、縣工作的“指揮棒”,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三、大力宣傳信用評價結果,進一步激發生產者主體責任落實主動性
今年,山東省經信用信息征集、信用信息審核、信用指標評價、行業專家評審等環節,對6790家主體進行了信用等級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鼓勵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交易談判、招投標等經濟活動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評價結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在今后工作開展中,將不斷加強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對于信用等級A級及以上的,適當減少產品(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抽檢頻次,對信用等級為D級及以下的,列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必查單位。通過生產經營主體信用信息記錄的不斷完善和結果運用,倒逼主體更加重視對自身的信用管理,主動接受產品檢測并開展追溯、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等工作,提高市場和消費者的接受度。
四、以信用強化監督,打造示范亮點,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共治新格局
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統規劃了信用信息查詢、信用檔案管理、信用檔案審核、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應用、信用風險預警等功能,通過信用數據可視化分析,使社會公眾更加直接地獲取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同時,通過系統化、常態化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和公開,改變了各部門對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僅僅是發現問題、打擊違法行為的認知,從工作中可以更多發現亮點,在落實農業扶持政策和重大工程項目安排上,予以借鑒參考,更加有力推動農業主體高質量發展。
日期: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