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國《世界日報》1月30日消息,泰國商業部外貿廳長巴拉妮表示,外貿廳已經頒布對6類產品進口加強管理的通知,分別是木薯、紅蔥、柑橙、豬內臟、新汽車輪胎和電器(風扇、電飯鍋和燈管),關于對上述6類貨品的加強管理措施,規定進口商須先向外貿廳或外貿廳的外貿辦公室登記注冊為進口經營商,進口時須提供產品的衛生許可證、產地證和產品標準認證等文件,并要保證產品保存在與其它貨品分開的倉庫,并將進口、保管、出口地、銷售和轉讓、剩余庫存等資料每月定期報告,以防止進口以冒名頂替國內產品參與政府的典押計劃,和防止侵害農民的權益。
日期:201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