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0月28日消息:該局調查發現目前在多種類型的食品生產過程中都需要使用水以外的溶劑輔助提取(extraction),而泰國現行有效的食品添加劑法規規定食品添加劑生產技術劃分為27個功能組,不包括提取溶劑類。為了制定使用該類物質的條款要求,并為了保護消費者健康和消除貿易壁壘,該局下屬部門食品局發布《食品生產中使用的提取溶劑(Extraction solvent)》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了7種常見的在食品生產過程中用于萃取的溶劑清單,該清單包括化學物質名稱及INS和CAS編碼、所適用的食品類型、所允許的最大使用限量、所允許的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并舉例其他種類在食品生產過程中用于萃取的溶劑以供確認。此次意見征集截至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