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衛生廳于2013年2月26日發布《代用茶安全要求》(DBS61/0003-2013)地方標準,對代用茶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檢驗方法、標識、儲運等方面做出明確要求。該標準將于今年3月25日實施。
根據代用茶的不同分類,該地方標準對黃曲霉毒素B1、六六六總量、敵敵畏、鉛、汞等衛生指標做出具體要求,同時明確了不同種類代用茶的水分及總灰分的理化指標要求。
目前,北京、廣西、廣州、陜西等地均已出臺代用茶地方標準。各地在內容上存在部分差異,比如:北京發布的《代用茶衛生要求》地方標準中有金黃色葡萄球菌、志賀氏菌、沙門氏菌等微生物指標的要求,而陜西出臺的本標準沒有這方面的要求。
名詞解釋:代用茶
選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可食用植物的根、莖、葉、花、果實(種子)或植物組織為原料,經加工制作(不經過粉碎)的、采用類似茶葉沖泡(浸泡、煮)方式供人們飲用的產品。示例:葉類產品有桑葉茶、薄荷茶等;花類產品有菊花、桂花、茉莉花、金銀花等;果(實)類(含根莖)產品有大麥茶、苦瓜茶、胖大海、決明子、山楂等;混合類為上述產品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
日期:201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