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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重點品種精準治理清單的通知

   2021-09-28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591
核心提示:9月28日,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印發安徽省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重點品種精準治理清單。……(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各市農業農村局:
 
  現將《安徽省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重點品種精準治理清單》印發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治理的重點品種精準治理清單,采取“一個問題品種、一張整治清單、一套攻堅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個一”精準治理模式,扎實推進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切實解決禁限用藥物違法使用、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標等問題,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守護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9月21日
 
  安徽省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重點品種精準治理清單
 
  一、”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精準治理清單


  (一)存在問題
 
  1.克百威、氧樂果、三唑磷等蔬菜上禁用農藥在豇豆上使用問題;滅蠅胺、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吡唑醚菌酯、甲霜靈、噻蟲嗪等常規農藥在豇豆上超標問題。
 
  2.毒死蜱、乙酰甲胺磷等蔬菜上禁用農藥在韭菜上使用問題,啶蟲脒、異菌脲、腐霉利、辛硫磷、氯氟氰菊酯、多效唑、氯氰菊酯、咪鮮胺等常規農藥在韭菜上超標問題。
 
  3.甲拌磷、毒死蜱、氧樂果、克百威、氟蟲腈等蔬菜上禁用農藥在芹菜上使用問題;辛硫磷、五氯硝基苯、甲萘威、阿維菌素等常規農藥在芹菜上超標問題。
 
  (二)工作目標
 
  1.落實屬地責任、加強技術指導、開展安全合理用藥技術培訓、嚴格市場監管。
 
  2.督導”三棵菜“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在農產品上市時開展檢測并開具合格證,加強合格證開具巡查。對冒名開具或出具虛假合格證的,列入農產品質量安全失信”黑名單“,實施信用化、精準化管理
 
  3.強化組織協調,健全會商機制,實施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建立聯動機制,強化標準結構體系。


  (三)工作措施
 
  1.圍繞禁限用農藥知識主題,以農藥生產企業、農資經營門店、農村集貿市場和農藥使用大戶為重點,多渠道、全方位廣泛深入宣傳禁限用農藥名錄,普及禁限用農藥相關知識,達到禁限用農藥社會關注、民眾知曉、農藥生產經營使用者熟悉、農藥監管人員掌握的宣傳目標。
 
  2.對全省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單位,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統防統治組織、蔬果茶藥材主產區種植戶實行整治全覆蓋,把禁限用農藥銷售使用問題整改到位,建立健全監管檢查長效機制。
 
  3.充分運用”控、替、精、統“綜合治理方法,強化安徽省農藥數字監管平臺的推廣應用,督導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者完善臺賬記錄,扎實穩妥推進農藥實名制購買制度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管理。
 
  (四)進度安排
 
  1.2021年7月中旬,印發《關于加強豇豆、韭菜、芹菜科學安全用藥指導工作的通知》。
 
  2.2021年9月中旬,印發《禁限用農藥知識宣傳周活動方案》,開展禁限用農藥宣傳周活動。
 
  3.2021年9月-10月,印發《關于開展全省禁用農藥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組織開展全省禁用農藥專項整治行動。
 
  4.2021年9月-長期,持續開展農藥零增長行動。
 
  二、雞蛋精準治理清單


  (一)重點問題
 
  一是恩諾沙星、環丙沙星、氟苯尼考3種獸藥在蛋雞產蛋期禁用問題。二是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諾氟沙星、洛美沙星、金剛烷胺等5種停用獸藥違法使用問題。
 
  (二)工作目標
 
  蛋雞養殖場規范飼養和安全飼養的法律意識普遍增強;蛋雞養殖場不貯存和使用違禁藥物;所有使用的獸藥均為合法企業生產的合法產品,蛋雞在產蛋期不使用禁限用獸藥;雞蛋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得到解決,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將依法查處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工作措施
 
  1.開展蛋雞養殖場質量安全宣傳告知和承諾。對蛋雞養殖場、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分別就獸藥安全使用、獸藥生產、經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開展普法教育,清理不規范養殖行為,同時向養殖場、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發放規范生產經營告知書,生產經營主體逐一向屬地監管部門簽訂和遞交承諾書。
 
  2.加強對蛋雞養殖場安全用藥的培訓與指導。一是梳理蛋雞養殖規范用藥清單,向規模化蛋雞養殖場發放”明白紙“,開展廣泛宣傳,嚴格進貨查驗,確保采購的獸藥符合規定。二是開展轄區養殖場用藥技術培訓,督促落實獸藥入庫使用管理、崗位責任等相關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蛋雞用藥要求和休藥期制度,配備專業獸醫技術人員,提升養殖場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按照國家要求推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引導養殖場科學、合理、安全用藥,確保銷售的雞蛋符合質量安全規定。
 
  3.開展養殖環節大排查。一是重點檢查蛋雞規模養殖場倉庫現場是否存放有各類禁用藥物。二是檢查生產養殖檔案,特別關注獸藥購買和使用臺賬,排查是否存在不執行休藥期規定、產蛋期使用限用藥物等違規行為。三是按計劃對一定數量的雞蛋進行獸藥殘留抽檢,查封扣押不合格雞蛋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嚴厲查處養殖環節中使用禁用獸藥、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藥、銷售獸藥殘留超標雞蛋等違法違規行為。
 
  4.加強對從事蛋雞用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一是核查獸藥生產企業原料藥合法性、獸藥配方規范性、是否按批準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等要求,同時確保符合獸藥追溯管理要求。檢查動物防疫條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規范填寫養殖檔案和獸藥飼料使用記錄,是否嚴格執行休藥期制度。二是核查獸藥經營企業臺賬、獸藥產品合法性、來源合法性、儲藏、銷售規范性。三是開展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對抽檢的獸藥每批篩查獸藥非法添加成分,嚴肅查處非法生產企業和假劣獸藥。四是加大對投訴舉報信息核查力度,對違法生產、經營假劣獸藥行為依法予以嚴懲,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
 
  (四)進度安排
 
  1.2021年9月-12月,開展獸藥安全使用普法宣傳活動。
 
  2.2021年9月-2023年5月,開展養殖環節、市場環節大排查,推進雞蛋監督抽査工作。
 
  3.2023年6月-2024年6月,總結和監督檢查階段。
 
  三、肉雞(含烏雞)精準治理清單
 
  (一)重點問題:一是氧氟沙星、氯霉素、金剛烷胺等禁停用藥物在烏雞上使用問題;二是恩諾沙星、環丙沙星、氟苯尼考等常規獸藥在肉雞(含烏雞)上殘留超標問題。
 
  (二)工作目標:家禽養殖、販運、屠宰等環節規范經營觀念進步加強;不養殖、不販運、不屠宰含違禁藥品的家禽,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將依法查處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工作措施:
 
  1.開展養殖環節大排查。根據《2021年全省蛋禽養殖環節專項整治及風險監測計劃》,組織對養殖環節開展逐村逐戶逐場排,對存在肉雞(含烏雞)養殖的主體開展重點檢,清理不規范養殖行為。一是檢查用藥記錄,排查使用禁用藥物;二是檢查企業休藥期制度建立和執行形況,排查企業落實休藥期制度情況;三是檢查飼料獸藥庫房是否存在禁用藥物,排查是否存在人用藥、原料藥、禁用藥及其他假劣獸藥或不明化合物;四是要按比例抽取一定數量的雞肉樣品進行獸藥殘留快速篩查。
 
  2.加強對肉雞(含烏雞)養殖、販運、屠宰主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對養殖者宣傳用藥要求、休藥期制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意識,督促落實肉雞(含烏雞)規定。
 
  3.加強肉雞(含烏雞)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及監督抽查。在各級風險監測中,增加肉雞(含烏雞)的抽檢比例,及時發現風險隱患,重點檢查將禁止使用藥物和其他化合物、停用獸藥用于雞生產的違法行為,涉及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
 
  4.加大上市的肉雞(含烏雞)產品檢查力度。市場上一旦發現不合格肉雞(含烏雞)產品,市場監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及時鎖定問題來源,堅決查深查實、一查到底。
 
  5.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鼓勵肉雞養殖企業按照《養殖場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效果評價和標準(試行)》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加強對達標企業宣傳。
 
  (四)進度安排
 
  1.2021年9月-12月,開展獸藥安全使用普法宣傳。
 
  2.2021年9月-2022年5月,開展養殖、屠宰、運輸、銷售環節大排查。
 
  3.2022年6月-2023年5月,推動使用環節獸藥電子追溯試點、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
 
  4.2023年6月-2024年6月,總結和監督檢查階段。
 
  四、生豬、肉牛肉羊
 
  (一)重點問題
 
  重點整治生豬、肉牛肉羊養殖、販運、屠宰等環節可能發現”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問題。
 
  (二)工作目標
 
  生豬、肉牛肉羊養殖、販運、屠宰等環節規范經營觀念進一步加強;繼續加強養殖、販運、屠宰等環節”瘦肉精“監測;不養殖、不販運、不屠宰含”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生豬、肉牛肉羊,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將依法查處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工作措施
 
  1.切實加強”瘦肉精“監管。
 
  一是開展普法宣傳。開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舉一反三,堅持”四個最嚴“,對涉及肉牛的環節采取拉網式排查,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非法兜售、違禁使用”瘦肉精的違法行為。
 
  二是開展全面排查。在養殖環節,重點檢查養殖安全承諾制度及出欄檢測等措施落實情況,嚴格核查養殖檔案記錄。在收購販運環節,重點檢查活畜收購販運主體有無檢疫證明。在屠宰環節,重點檢查屠宰企業落實“瘦肉精”自檢制度情況,嚴格核查相關檔案記錄。
 
  三是開展專項監測。在全面排查養殖和屠宰環節過程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數量的樣品進行“瘦肉精”快速篩查。
 
  四是嚴打違法行為。對“瘦肉精”快速篩查結果呈陽性樣品的養殖場(戶)、屠宰場所,及時依法采取臨時管控措施,并將篩查陽性樣品送省獸藥飼料檢測所進行確證檢測,對確證陽性的,加強行刑銜接,一律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依法從重追究法律責任。
 
  2.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鼓勵生豬、肉牛肉羊養殖企業按照《養殖場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效果評價和標準(試行)》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加強對達標企業宣傳。
 
  3.督促生豬屠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和屠宰全過程質量管理制度,鼓勵和推進牛羊集中屠宰。制訂《安徽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每年創建全國和省級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廠5家以上。
 
  (四)進度安排
 
  1.2021年9月-12月,開展禁用“瘦肉精”普法宣傳活動。
 
  2.2021年9月-2023年5月,開展養殖、屠宰、運輸、銷售環節大排查。
 
  3.2023年6月-2024年6月,總結和監督檢查階段。
 
  五、“5條魚”(大口黑鱸、烏鱧、鳊魚、鱖魚和鯽魚,大黃魚在我省無養殖)精準治理清單
 
  (一)主要問題:一是氯霉素、孔雀石綠、硝基呋喃代謝物、五氯酚酸鈉和氧氟沙星等禁(停)用藥物在“五條魚”上使用問題;二是恩諾沙星、環丙沙星等獸藥在“五條魚”上殘留超標問題。
 
  (二)工作目標:推進水產養殖綠色發展,加強重點品種綠色生態養殖模式的推廣,合理確定養殖密度,指導其合法科學使用投入品,促使市場銷售的水產品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措施
 
  1.苗種階段。嚴格加強對苗種場的管理,引導養殖場從持有《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的水產苗種場采購水產種苗,購買的種苗需索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加強經營、運輸的水產苗種未附有檢疫證明執法。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對轄區內不同養殖種類的養殖和育苗情況進行摸查、匯總成冊,針對名冊分類開展“五條魚”水產苗種繁殖和養殖技術指導。
 
  2.生產階段。養殖主體做到飼料、藥品等投入品來源正規,嚴格執行休藥期規定,定期檢測養殖環境水質狀況,參加質量安全生產培訓,養殖場區內張貼水產用藥明白紙,鼓勵主體自行開展水產品快檢,接受水產品藥殘檢測。各地農業農村部門開展綠色生態生產技術指導,指導和幫助養殖戶上報農業生產信息,落實區域指導員制度,加大水產品抽驗力度,對陽性樣品進行溯源調查和處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開展養殖技術和病害指導,實施藥殘例行檢測,加強現場檢查、藥殘抽檢、陽性樣品查處等。
 
  3.上市階段。養殖主體做好上市前休藥期管理,做好藥殘檢測。加強在運輸過程中的管理,加大對批發市場的抽檢力度。銷售水產品時開具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合格證留檔頁留好經銷主體的姓名、聯系電話和確認收購的簽字或者章印。
 
  (四)易發生病害及治療措施
 
  1.水霉病:做好預防工作,定期可選用《明白紙》中對真菌具有殺滅作用的含碘消毒劑全池潑灑。發病時,可嚴格按照《明白紙》中的抗菌藥物使用,防止病情進一步發展。
 
  2.淡水魚細菌性敗血癥、爛鰓病、腸炎病等細菌性疾病:做好預防工作,定期可選用《明白紙》中對細菌具有殺滅作用的消毒劑全池潑灑。在發病時,可按照《明白紙》中中草藥對癥治療,選擇合適的抗生素按照使用規范選擇用法和用量。
 
  3.指環蟲、小瓜蟲、黏孢子蟲等寄生蟲性疾病:做好預防工作,定期可選用《明白紙》中對寄生蟲具有殺滅作用的消毒劑全池潑灑。發病時,按照《明白紙》中的要求對癥下藥,按照使用規范選擇用法和用量。處方藥,需經(水產類)執業獸醫師開具處方方可按要求使用。
 
  (五)進度安排
 
  1.2021年6月-12月,開展綠色生態養殖模式推廣活動和禁用藥物及藥殘超標等宣傳活動。
 
  2.2021年6月-2023年5月,開展養殖、運輸和銷售環節大排查,強化監督抽查。
 
  3.2023年6月-2024年6月,總結和監督檢查工作。
 
  文件下載:   皖農質函〔2021〕866號(關于印發安徽省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重點品種精準治理清單的通知).pdf



日期:2021-09-28
 
地區: 安徽
標簽: 食用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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