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1日,巴西聯邦政府網站消息,巴西經濟部發布第387號法令,發布泡罩型食品包裝法規,并規定了該食品包裝上需標明的食品標簽信息,要求制造、進口、分銷和銷售食品時其包裝符合該法規要求,適用于凈含量等于或小于20g的泡罩型食品包裝。法規中涉及食品標簽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
(1)必須有液體含量的定量說明,以及食品的銷售名稱、成分清單、液體含量、原產地標識、進口商名稱或公司名稱和地址進口食品、標識批次、有效期、食品制備和使用說明(冷藏食品應保證上述信息永久記錄);
(2)包裝標簽上的字母和數字的大小必須具有顏色對比,以確保其正確的可見度,并且不得小于1毫米;
(3)單個泡罩型食品包裝的結構必須具有等于或大于14毫米的高度和足夠的接觸面積以容納拇指和食指之間的包裝;
(4)單個泡罩型食品包裝的蓋子必須在一端有“拉”字樣的標志,向消費者標明熱封蓋打開的位置。
該法規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
日期:2021-09-26
(1)必須有液體含量的定量說明,以及食品的銷售名稱、成分清單、液體含量、原產地標識、進口商名稱或公司名稱和地址進口食品、標識批次、有效期、食品制備和使用說明(冷藏食品應保證上述信息永久記錄);
(2)包裝標簽上的字母和數字的大小必須具有顏色對比,以確保其正確的可見度,并且不得小于1毫米;
(3)單個泡罩型食品包裝的結構必須具有等于或大于14毫米的高度和足夠的接觸面積以容納拇指和食指之間的包裝;
(4)單個泡罩型食品包裝的蓋子必須在一端有“拉”字樣的標志,向消費者標明熱封蓋打開的位置。
該法規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
日期: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