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1日,洪都拉斯制定管理植物源產品和副產品的監督與安全的農牧業部法規。該法規的基本目的是通過減少消費者由于食用不衛生、有害、不正確標簽或摻假食品而致病的風險,來保護公眾健康。它還試圖通過維護消費者對食品系統的信心、制定國內外食品貿易實體管理框架等辦法,來促進經濟發展。制定國內外食品貿易管理框架的基本措施主要是:確保增長領域內衛生監督程序所有相關方面的法律的實施和強制執行的機制;通過參與國內消費、進口和出口植物源產品和副產品的運輸和銷售公司來實施。
該法規適用于植物源產品和副產品的鮮品生產和產品加工的所有階段,涉及從最初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
日期:200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