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9日,印度尼西亞食品藥品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11號公告,修訂食品添加劑使用法規(2020年第13號法規)。該修訂的部分內容為新增了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種類,同時規定了使用范圍和限量,具體內容部分如下表。該公告于印尼國家公報發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21-09-06
食品添加劑名稱 | 使用范圍 | 最大限量(mg/kg) |
蘆薈提取物(CAS.5133-19-7) | 非酒精飲料 | 0.1 |
酒類 | 50 | |
瓊脂酸提取物(CAS.666-99-9) | 非酒精飲料 | 20 |
酒類 | 100 | |
蘑菇及其制品 | 100 | |
氫氰酸(CAS.74-90-8) | 非酒精飲料 | 1 |
杏仁 | 10 | |
酒精飲料 | 35 | |
堅果和根莖類蔬菜的加工食品 | 50 |
日期: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