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國中華日報8月18日報道,由于蟲害問題中國方面禁止泰北龍眼進口的問題已協調解決,中方已于2021年8月17日恢復泰國56家龍眼出口企業輸華業務。
泰國農業廳廳長披徹表示,農合部已提交關于預防措施及出口至中國的龍眼包裝廠的改進報告,包括泰國的出口管制系統給中方的專家進行評估。8月17日,中方將評估結果發回泰國,中方的評估結果中稱,在2020年11月20日-2021年7月21日期間,中方對66家龍眼出口商出口的龍眼進行檢驗后發現,50家出口商的害蟲最少,因此可以正常進行出口。
中方于3月份向泰國農合部提出暫停9家包裝廠出口,在經過整改之后,有6家包裝廠通過了中方的審核,批準其繼續出口。因此,目前共有56家包裝廠可以出口至中國。對此,泰方再次強調將遵守中國提出的要求及規定,維護泰國龍眼在中國的市場地位。
中方回復的討論結果如下:在對泰方提交的整改文件進行審核后,中方認為,在3月份已經被宣布暫時停止進口的9家包裝廠中的6家,能夠按照雙方共同簽署的協議要求下操作,因此允許再次出口到中國。
中方同意泰國提出蟲害防治措施,但在進口過程中仍需檢驗措施的有效性,因此,中方認為66家包裝廠對華出口可分以下2個步驟進行:(1)讓50家害蟲檢出率相對較低的包裝廠能夠自8月17日起向中國出口龍眼,中方將在接下來的進口檢疫過程中,評估這些措施的有效性。(2)若措施有效,剩下的16家害蟲率相對較高的包裝廠也能夠出口龍眼至中國。中方期待泰方加強對出口中國水果的嚴格檢疫檢查,確保沒有中方擔心的有害生物。
泰國農合部向中方提出的重要整改措施如下:(1)改善果園管理和收獲流程,包括預防和消除被粉蚧污染的龍眼。(2)通過相關質量工作人員對害蟲進行檢查加強包裝廠管理,設立更多的害蟲檢查站(接收和分類/熏蒸前/熏蒸后)。基礎設施管理,例如照明和蟲害監測設備,必須進行分類。
日期:2021-08-20
泰國農業廳廳長披徹表示,農合部已提交關于預防措施及出口至中國的龍眼包裝廠的改進報告,包括泰國的出口管制系統給中方的專家進行評估。8月17日,中方將評估結果發回泰國,中方的評估結果中稱,在2020年11月20日-2021年7月21日期間,中方對66家龍眼出口商出口的龍眼進行檢驗后發現,50家出口商的害蟲最少,因此可以正常進行出口。
中方于3月份向泰國農合部提出暫停9家包裝廠出口,在經過整改之后,有6家包裝廠通過了中方的審核,批準其繼續出口。因此,目前共有56家包裝廠可以出口至中國。對此,泰方再次強調將遵守中國提出的要求及規定,維護泰國龍眼在中國的市場地位。
中方回復的討論結果如下:在對泰方提交的整改文件進行審核后,中方認為,在3月份已經被宣布暫時停止進口的9家包裝廠中的6家,能夠按照雙方共同簽署的協議要求下操作,因此允許再次出口到中國。
中方同意泰國提出蟲害防治措施,但在進口過程中仍需檢驗措施的有效性,因此,中方認為66家包裝廠對華出口可分以下2個步驟進行:(1)讓50家害蟲檢出率相對較低的包裝廠能夠自8月17日起向中國出口龍眼,中方將在接下來的進口檢疫過程中,評估這些措施的有效性。(2)若措施有效,剩下的16家害蟲率相對較高的包裝廠也能夠出口龍眼至中國。中方期待泰方加強對出口中國水果的嚴格檢疫檢查,確保沒有中方擔心的有害生物。
泰國農合部向中方提出的重要整改措施如下:(1)改善果園管理和收獲流程,包括預防和消除被粉蚧污染的龍眼。(2)通過相關質量工作人員對害蟲進行檢查加強包裝廠管理,設立更多的害蟲檢查站(接收和分類/熏蒸前/熏蒸后)。基礎設施管理,例如照明和蟲害監測設備,必須進行分類。
日期: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