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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強網絡餐飲綜合治理切實維護“外賣騎手”權益的實施意見》意見的通知

   2021-08-09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601
核心提示: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起草了《省市場監管局 省文明辦 省委網信辦 省發展改革委 省公安廳 省人力社保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農業農村廳 省商務廳 省衛生健康委 省總工會 浙江銀保監局關于加強網絡餐飲綜合治理切實維護“外賣騎手”權益的實施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和“外賣騎手”權益保護的決策部署,根據《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網信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商務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落實網絡餐飲平臺責任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網監發〔2021〕38號),結合我省實際,我局起草了《省市場監管局 省文明辦 省委網信辦 省發展改革委 省公安廳 省人力社保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農業農村廳 省商務廳 省衛生健康委 省總工會 浙江銀保監局關于加強網絡餐飲綜合治理切實維護“外賣騎手”權益的實施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8月17日前將意見和建議反饋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人:網監分局 朱春燕
 
  聯系電話:0571-89761412
 
  聯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號金匯大廈
 
  電子郵箱:184060299@qq.com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
  省市場監管局 省文明辦 省委網信辦 省發展改革委 省公安廳 省人力社保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農業農村廳 省商務廳 省衛生健康委 省總工會 浙江銀保監局關于加強網絡餐飲綜合治理 切實維護“外賣騎手”權益的實施意見
 
  (送審稿)
 
  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文明辦、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局)、總工會、銀保監分局(直轄監管組):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和“外賣騎手”權益保護的決策部署,根據《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網信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商務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落實網絡餐飲平臺責任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網監發〔2021〕38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網絡餐飲綜合治理,保障外賣食品安全和維護“外賣騎手”權益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財經委第九次會議和省委十四屆七次、八次、九次全會精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以網絡餐飲“一件事”集成改革為主抓手,依托“浙江外賣在線”數字化平臺,推動網絡餐飲從制作、包裝、配送到消費全過程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和現代治理,全面提升網絡餐飲食品安全水平,切實保障“外賣騎手”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打造具有浙江辨識度的標志性改革成果,為我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舉措
 
  (一)加強網絡餐飲安全管理
 
  1.壓實平臺主體責任。網絡餐飲平臺要切實擔負食品安全責任,嚴格落實《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切實把好商家入駐關口。要加強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規范治理和風險管控,完善商家信用評價機制,及時下線違法違規入網商戶,有效遏制突出問題。要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外賣送餐員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個人衛生等方面知識水平。要保障配送容器安全衛生,加快推行外賣餐食封簽等措施,確保食品配送過程不受污染。要加大限塑包裝、反食品浪費等宣傳和引導,積極倡導綠色消費、節約消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2.強化商家合規管理。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或登記證)和從事網絡餐飲的資質,嚴格按照核準的許可項目從事經營活動。要加大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線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線下食品安全經營狀況的監督檢查。加強網絡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建立從業人員健康證明信息數據庫,對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臨到期以及超期進行及時提醒。加強信用懲戒,對屢禁不止、屢罰不改以及嚴重違法失信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公示。推動食品領域“從業禁止”有效落地。(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陽光廚房”建設。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在后廚食品加工處理區域安裝視頻監控,并在訂餐頁面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建設“陽光廚房”。網絡餐飲平臺要開辟“陽光廚房”專區,將已安裝“陽光廚房”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統一進入專區展示,引導消費者到專區點餐。網絡餐飲平臺應建立“陽光廚房”監測制度和獎懲措施。要運用智能感知系統對后廚經營規范情況進行動態非接觸式巡檢,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經營行為。(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4.加強食材進貨查驗。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時,要積極應用“浙食鏈”系統進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鼓勵建立進貨查驗記錄電子臺賬。嚴格落實食材采購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建立原材料采購驗收登記臺帳等要求,嚴禁使用有毒有害、過期失效、腐敗變質、摻雜使假和假冒偽劣食品。(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嚴格包材限塑管控。網絡餐飲平臺要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塑料污染治理承諾責任書,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按規定禁限期限停止使用相關塑料制品,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替代產品,并向社會公開執行情況。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建立餐飲具質量驗收把關制度,嚴格依法采購合法合規餐飲具,使用清潔安全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行外賣封簽使用。網絡餐飲平臺要積極宣傳引導,推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承諾使用“外賣封簽”,做到“一單一封簽”。加大對承諾使用“外賣封簽”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監督抽查和社會監督力度,對規范應用封簽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正向激勵。(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7.強化消費權益保障。完善12345平臺投訴受理、處置及反饋機制,提升網絡餐飲消費投訴處理效能。加強消費投訴和評價的大數據分析,監測和研判消費風險。及時發布網絡餐飲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和消費提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推動網絡餐飲放心消費單位建設拓面提質,全面提升放心消費覆蓋率。(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8.倡導餐飲節約消費。督促網絡餐飲平臺完善商業運營模式,優化平臺交易規則,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引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消費者自覺防止和減少食品浪費。嚴禁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采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方式誘導、欺騙消費者超量點餐。深入推進文明用餐公益宣傳活動。(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9.落實執法閉環處置。強化違法行為預警監測分析研判,綜合運用市場監管執法職能,嚴厲查處網絡餐飲領域食品安全、違法廣告、虛假宣傳、消費侵權等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托“簡案快辦”掌上數字化執法平臺,以標準化、規范化、模塊化的執法模式,推進一般程序網絡餐飲違法案件現場掌上執法和數字普法,全面提升執法能效。(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二)加強“外賣騎手”交通安全管理
 
  10.調整完善平臺派單機制。網絡餐飲平臺要加強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安全培訓,強化配送派單管理。要發揮數據技術優勢,進一步完善訂單分派機制和智能配送體系,增加彈性配送時間,提升訂單順路比,優化“外賣騎手”往返路線,降低勞動強度。科學確定訂單飽和度,向“外賣騎手”分派并發單量時,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合理管控在線工作時長。(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11.優化合理時間規則算法。要優化完善以交通安全合理時間作為騎手考核標準的配送算法體系,減少因系統算法不合理引發的交通風險。建立平臺合理時間校驗機制,對騎手在途配送時間模型進行優化,不得將“最嚴算法”作為考核要求,通過“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確定訂單數量、在線率等考核要素,適當放寬配送時限。要建立完善“外賣騎手”關懷和交通安全獎懲機制,形成以交通安全為評價底線的配送服務管理模式。(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規范騎行交通秩序。建立網絡餐飲平臺騎手交通違法及事故信息研判機制,加大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巡邏管控頻次,嚴查“外賣騎手”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非法改裝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斷規范騎手交通通行秩序。開展警企聯合勸導宣教活動,加大對“外賣騎手”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扎實推進以“禮讓斑馬線”為重點的文明出行活動,大力宣傳文明出行理念,廣泛弘揚文明出行新風尚。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和交通擁堵治理。(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文明辦、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配送車輛管理。加強電動自行車違法生產、銷售源頭監管,督促企業和騎手配備、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配送車輛,引導逐步淘汰在用的備案超標電動自行車,保障勞動安全。嚴格車輛登記管理,杜絕非標車輛登記上牌,落實違規產品信息、違規銷售線索抄報制度。(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外賣騎手”勞動權益保障
 
  14.落實公平就業制度。消除就業歧視,不得違法設置性別、民族、年齡等歧視性條件,不得以繳納保證金、押金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違法限制“外賣騎手”在多平臺就業。推動開展技能、素質、文化等多方位培訓,提升“外賣騎手”能力水平,優化“外賣騎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加大培訓補貼資金直補企業工作力度。(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
 
  15.科學設置報酬規則。網絡餐飲平臺及第三方合作單位應當依法與“外賣騎手”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充分考慮最低工資、加班工資等法定標準,建立與工作任務、勞動強度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機制。要認真完善“外賣騎手”勞動報酬規則,合理設定對“外賣騎手”的績效考核制度,變反向激勵為正向激勵。在制定調整考核、獎懲等涉及“外賣騎手”切身利益的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提前公示,充分聽取“外賣騎手”、工會等方面的意見。(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網絡餐飲平臺及第三方合作單位要依法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外賣騎手”參加社會保險,鼓勵其他“外賣騎手”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探索建立“外賣騎手”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制度,防范和化解“外賣騎手”職業傷害風險。鼓勵針對平臺就業特點,探索提供多樣化商業保險保障方案,引導有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采取共保體等形式,定制“外賣騎手”意外傷害保險產品,支持個人交費、外賣代理機構團險匯繳等方式,為“外賣騎手”靈活投保,聯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提供豐富保險保障。優化社會保險經辦,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更好保障“外賣騎手”參保人員公平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浙江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網絡餐飲平臺及第三方合作單位要建立有效的風險防控和矛盾處置機制,開辟“外賣騎手”維權綠色通道,強化矛盾糾紛的內部化解能力,及時解決“外賣騎手”安全事務及勞動糾紛。推廣勞動爭議調裁訴一體化多元化解工作,源頭化解矛盾糾紛。要落實風險防控責任,開展常態化風險評估,充分依托大數據等技術優勢,及早發現風險因素,及時預警處置并報告地方政府。要暢通“外賣騎手”訴求渠道,完善現有申訴機制,明確訴求處置程序、時限,加強民主協商和平等溝通,滿足正當訴求。(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加強黨建引領群團建設。深入推進外賣餐飲行業黨建工作,聚焦黨建引領、社會協同、網民服務三大重點領域,推動“外賣騎手”等新就業群體融入城市基層黨建格局,積極引導網絡餐飲平臺守法合規經營。探索積極推進“外賣騎手”線上線下入會新模式,積極吸納“外賣騎手”群體入會,引導幫助“外賣騎手”參與工會事務,提高權益保障體系化、機制化水平。支持工會參與“外賣騎手”報酬規則、績效考核、派單時間、勞動安全、工作條件等重要事項協商協調,保障“外賣騎手”對涉及自身利益事項的知情權,為“外賣騎手”提供依法維權咨詢、政策宣傳解讀、技能培訓、心理疏導、思想關愛、困難幫扶和送溫暖等服務,維護“外賣騎手”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增強職業社會認同。積極倡導網絡餐飲平臺加強團隊建設,豐富“外賣騎手”文化生活。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引導社會對“外賣騎手”形成身份尊重和職業認同。提高公共環境融入度,營造“外賣騎手”與餐飲商戶、消費者之間的和諧關系。制定完善救助預案,對“外賣騎手”住宿、子女教育方面給予關心支持,對遇到特殊困難的“外賣騎手”及時給予幫助,切實提高團體歸屬感。(責任單位:省文明辦、省委網信辦、省人力社保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責任分工負責)
 
  20.優化改善工作環境。推動在商業樓宇、居民小區等設置外賣送餐員臨時駐留點,公共區域設置電動車充換電設施,提供必要的飲水、休息、充電等條件,不斷改善工作環境。加強與物業管理機構溝通,通過推廣鋪設智能取餐柜等形式,提升外賣送達的便利度。鼓勵研發智能頭盔等穿戴設備,促進騎行配送安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網絡餐飲綜合治理,促進網絡餐飲健康發展,維護“外賣騎手”正當權益的重要意義,著力加強對網絡餐飲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推動各項舉措落地落細落實。經研究,明確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建立“外賣騎手”部門分工協同管理機制,人力社保、公安、衛健、工會等相關部門要充分運用“浙江外賣在線”數字化平臺,切實履行管理責任。
 
  (二)加強統籌協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網絡餐飲綜合治理聯席會議制度要求,立足本地本部門職責,回應社會關切,形成具有浙江辨識度和改革色彩的工作舉措,加快統籌集成多部門業務流程,不斷豐富和拓展“浙江外賣平臺”應用場景,加強協同配合,形成監管合力,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平臺責任。要充分評估平臺企業在網絡餐飲治理和騎手權益保護工作中的特殊定位和關鍵作用,運用數字化場景,進一步壓實平臺企業的主體責任,督促平臺切實把好準入關口,加強對商家的規范治理和風險管控,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引導商家使用封簽和限塑包裝,倡導節約消費;通過優化平臺派單機制,科學設置報酬規則,有效扼制騎手交通違法多發,保障勞動合法權益。
 
  (四)加強考核監督。要建立網絡餐飲“一件事”集成改革考核評價體系,將改革工作績效納入省政府對設區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省食品安全示范市縣創建評價內容。完善爭先創優、政策激勵等工作機制,對工作推進力度大、改革成效明顯的地方實施“真抓實干”督查激勵。
 
  省市場監管局 省文明辦 省委網信辦
 
  省發展改革委 省公安廳 省人力社保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農業農村廳 省商務廳
 
  省衛生健康委 省總工會 浙江銀保監局
 
  2021年8月 日
 

     關于加強網絡餐飲綜合治理切實維護外賣騎手權益的實施意見.docx



日期:2021-08-09
 
地區: 浙江
行業: 認證體系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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