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鹽、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飲料等25類食品134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318批次,不合格樣品29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彭水縣國忠蔬菜批發部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腐霉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聯云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面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好客萬家商貿有限公司泰和路分公司銷售的豇豆,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重慶市沙坪壩區小龍坎正街137號小龍坎農貿市場內30、31號羅林先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重慶市長壽區雨洋水產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磺胺類(總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六)巫山縣巫建全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七)南岸區十分利正輝食品店銷售的豇豆,滅蠅胺、克百威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八)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海棠曉月店銷售的云南瓢白,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九)合川區大廟餐飲店銷售的、來自重慶德佳肉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鮮豬肝,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南岸區智越路分公司銷售的本地茄子,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巫溪縣彭家濤酒廠生產的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二)開州區壹天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開州迎仙香巴老炒貨廠生產的炒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三)奉節縣初平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奉節縣萬師傅炒貨加工廠生產的萬師傅精品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四)奉節縣人杰副食經營部鶴峰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奉節縣萬師傅炒貨加工廠生產的萬師傅精品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五)富正市場生鮮超市(經營者為重慶市云陽縣雙江街道富正市場三樓3號張緒祥)在美團網(手機APP)銷售的鹵豬頭肉,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六)江北區西勝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巴南區維陽食品廠生產的肉動粒辣子雞(燒烤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七)渝北區小明副食店銷售的干豇豆,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十八)大足區七點惠生活超市銷售的干百合(蔬菜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九)云陽縣石燕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廚韻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醬油,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云陽縣鳳鳴鎮二墩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廚韻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醬油,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一)渝中區記憶老灶火鍋店使用的消毒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二)兩江新區潮牛餐廳使用的消毒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三)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東路22號1-6附1號徐開淑(徐幺妹老饅頭人民東路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榮昌區遠覺鎮葛味面館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五)重慶市涪陵區濱江大道二段32號(體育健身中心)1-7余捷(鼎鍋羊肉)銷售的涪舟醇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彭水縣佳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兩江廣場店銷售的毛肚,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七)萬州區牌樓街道萬福生活超市銷售的辣椒(二青條),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八)重慶市萬州區家益百貨有限公司石梁大道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和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九)萬州區小拱橋百順食品經營部銷售的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日期:2021-05-12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彭水縣國忠蔬菜批發部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腐霉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聯云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面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好客萬家商貿有限公司泰和路分公司銷售的豇豆,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重慶市沙坪壩區小龍坎正街137號小龍坎農貿市場內30、31號羅林先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重慶市長壽區雨洋水產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磺胺類(總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六)巫山縣巫建全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七)南岸區十分利正輝食品店銷售的豇豆,滅蠅胺、克百威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八)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海棠曉月店銷售的云南瓢白,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九)合川區大廟餐飲店銷售的、來自重慶德佳肉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鮮豬肝,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南岸區智越路分公司銷售的本地茄子,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巫溪縣彭家濤酒廠生產的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二)開州區壹天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開州迎仙香巴老炒貨廠生產的炒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三)奉節縣初平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奉節縣萬師傅炒貨加工廠生產的萬師傅精品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四)奉節縣人杰副食經營部鶴峰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奉節縣萬師傅炒貨加工廠生產的萬師傅精品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五)富正市場生鮮超市(經營者為重慶市云陽縣雙江街道富正市場三樓3號張緒祥)在美團網(手機APP)銷售的鹵豬頭肉,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六)江北區西勝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巴南區維陽食品廠生產的肉動粒辣子雞(燒烤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七)渝北區小明副食店銷售的干豇豆,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十八)大足區七點惠生活超市銷售的干百合(蔬菜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九)云陽縣石燕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廚韻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醬油,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云陽縣鳳鳴鎮二墩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廚韻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醬油,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一)渝中區記憶老灶火鍋店使用的消毒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二)兩江新區潮牛餐廳使用的消毒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三)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東路22號1-6附1號徐開淑(徐幺妹老饅頭人民東路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榮昌區遠覺鎮葛味面館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五)重慶市涪陵區濱江大道二段32號(體育健身中心)1-7余捷(鼎鍋羊肉)銷售的涪舟醇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彭水縣佳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兩江廣場店銷售的毛肚,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七)萬州區牌樓街道萬福生活超市銷售的辣椒(二青條),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八)重慶市萬州區家益百貨有限公司石梁大道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和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九)萬州區小拱橋百順食品經營部銷售的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日期:202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