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19類食品59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69批次,不合格樣品2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重慶市合川區南城南津街綜合市場夏光容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斌宇麻油廠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深圳愛買特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銷售的白殼雞蛋,金剛烷胺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56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市豐都縣名山街道花園街孫克江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重慶市豐都縣栗子鄉栗子灣路183號楊清惠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重慶市渝中區李子壩正街166號第145-146號攤黃德輝銷售的黃辣丁,孔雀石綠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長壽區千客來副食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嘉禾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泡椒臭干子,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東莞市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七)萬盛經開區福祿精釀烤酒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市萬盛區松林路75-1-8號張強生產的高粱酒,固形物、總酸(以乙酸計)、總酯(以乙酸乙酯計)均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八)江津區好街坊副食超市銷售的干黃花,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九)長壽區亞亞副食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東莞市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重慶市巫溪縣徐家鎮街道栗少英銷售的、標稱巫溪縣豐圓干貨加工廠生產的豐圓炒貨(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北碚區甘信群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黑山縣客味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瓜子(炒貨食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二)榮昌區昌州街道雙喜面館銷售的復用餐具(筷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三)萬州區五橋佳佳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武漢鑫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豆粉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四)重慶市合川區釣辦處興渝路82號羅于凡銷售的、標稱重慶市百信小磨麻油廠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市大渡口區八橋鎮御橋路59號祥源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沙西西農產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口味涼皮,酸價(以脂肪計)和霉菌均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六)奉節縣優家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奉節縣蜜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七)奉節縣春林超市銷售的、標稱奉節縣蜜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八)開州區奎香面館銷售的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九)雙橋經開區郵亭鎮宏旺達食品店銷售的鵪鶉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兩江新區聯合一百食品超市銷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一)重慶市江北區茶園農貿市場0101號朱代芳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和腐霉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二)重慶市萬盛區南桐鎮鴻豐農貿市場外二區第8號攤位羅明憲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日期:2021-04-28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重慶市合川區南城南津街綜合市場夏光容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斌宇麻油廠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深圳愛買特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銷售的白殼雞蛋,金剛烷胺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56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市豐都縣名山街道花園街孫克江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重慶市豐都縣栗子鄉栗子灣路183號楊清惠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重慶市渝中區李子壩正街166號第145-146號攤黃德輝銷售的黃辣丁,孔雀石綠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長壽區千客來副食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嘉禾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泡椒臭干子,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東莞市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七)萬盛經開區福祿精釀烤酒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市萬盛區松林路75-1-8號張強生產的高粱酒,固形物、總酸(以乙酸計)、總酯(以乙酸乙酯計)均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八)江津區好街坊副食超市銷售的干黃花,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九)長壽區亞亞副食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東莞市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重慶市巫溪縣徐家鎮街道栗少英銷售的、標稱巫溪縣豐圓干貨加工廠生產的豐圓炒貨(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北碚區甘信群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黑山縣客味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瓜子(炒貨食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二)榮昌區昌州街道雙喜面館銷售的復用餐具(筷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三)萬州區五橋佳佳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武漢鑫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豆粉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四)重慶市合川區釣辦處興渝路82號羅于凡銷售的、標稱重慶市百信小磨麻油廠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市大渡口區八橋鎮御橋路59號祥源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沙西西農產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口味涼皮,酸價(以脂肪計)和霉菌均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六)奉節縣優家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奉節縣蜜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七)奉節縣春林超市銷售的、標稱奉節縣蜜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八)開州區奎香面館銷售的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九)雙橋經開區郵亭鎮宏旺達食品店銷售的鵪鶉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兩江新區聯合一百食品超市銷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一)重慶市江北區茶園農貿市場0101號朱代芳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和腐霉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二)重慶市萬盛區南桐鎮鴻豐農貿市場外二區第8號攤位羅明憲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日期:2021-04-28